豫政办〔2012〕1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2年河南省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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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2年河南省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12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0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2012年河南省招商引资重大活动
安排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2〕1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2012年河南省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安排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2012年河南省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安排意见

  (河南省商务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大招商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2〕2号)要求,现对2012年全省招商引资重大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以我为主,重点办好八项活动

  (一)谋划办好三项在我省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

  1.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2012年3月22日—25日在郑州市与2012农历壬辰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活动同时举办。由省政府、国家有关部委和单位共同主办,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外侨办、国资委、金融办、省粮食局、台办、工商联、侨联、贸促会、郑州市政府等共同承办,规模3000人。洽谈会期间将举办合作项目签约仪式、项目对接会、招商引资项目银企对接会、跨国公司对话中原恳谈会、河南省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洽谈会、民营企业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峰论坛、河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交流对接会、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洽谈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洽谈会、中原经济区粮食发展与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

  2.2012年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拟于2012年8月在郑州市举办。由省政府、日本驻华大使馆共同主办,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本贸易投资振兴机构、日中投资促进机构、日中经济协会、中国日本商会等日本知名商协会协办,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郑州市政府共同承办,规模300人。利用中日建交40周年的契机,同时举办友好周活动。通过前期赴日本开展推介招商和邀商,赴北京、上海和沿海等日资企业投资集中地区开展驻地招商和项目对接,进一步巩固我省与日本的传统合作关系,推进双方企业合作,促成一批新的日本企业在我省投资。

  3.第三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拟于2012年11月中旬在郑州市举办。由省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主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科技厅等共同承办,规模3000人。通过开展系列对接活动,打造产业合作共赢交流平台,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创建中部产业转移示范区。

  (二)精心组织三项在省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

  1.豫鲁经济合作洽谈会。拟于2012年7月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由省政府主办,省商务厅承办,山东省河南商会、河南省山东商会协办,规模200人。以合作、交流、发展、共赢为主题,促成签约一批与环渤海地区企业合作的项目。

  2.豫苏沪经济合作洽谈会。拟于2012年9月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由省政府主办,省商务厅承办,南京市河南商会、苏州市河南商会、上海河南商会协办,规模300人。通过推介、交流、合作,促成签约一批与苏沪地区企业合作的项目。

  3.豫浙经济合作洽谈会。拟于2012年11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由省政府主办,省商务厅承办,浙江省河南商会、河南省浙江商会协办,规模300人。以优势产业推介、合作项目对接为主要内容,促成签约一批与长三角地区企业合作的项目。

  (三)积极筹备二项在境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

  1.河南—韩国经贸交流活动。拟于2012年9月在韩国首尔举办,由省政府主办,省商务厅承办,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韩国贸易协会、大韩商工会议所协办,规模200人。主要是走访韩国有关机构和知名企业,推动落实已签约项目,推介优势产业。

  2.河南—东盟经贸交流活动。拟于2012年10月在新加坡举办豫新合作交流洽谈会。由省政府主办,省商务厅承办,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新加坡知名商协会协办,规模100人。主要是推介优势产业,推动落实已签约项目。同时在东盟国家开展招商引资推介活动。

  此外,坚持以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为主题,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承接产业转移为目的,统筹组织各省辖市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的经贸活动。重点办好第三十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十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经贸活动、第十八届中国(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开封第二十九届菊花花会投资贸易活动、第四届华侨华人中原经济合作论坛、第十二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经贸活动、第七届豫商大会、第二十届国际茶文化节暨2012中国(信阳)国际茶业博览会、第十届中国南阳张仲景医药科技文化节等经贸活动。

  二、借台唱戏,积极参加三项国家级招商引资经贸活动

  (一)第七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2012年5月26日—28日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举行。以省政府名义组团,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各省辖市参加,通过开展投资促进、贸易展览、项目对接和项目签约等活动,展示我省比较优势,扩大影响,促成签约一批重大合作项目。

  (二)第十六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2012年9月7日—1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以省政府名义组团,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各省辖市参加,通过组织展览展示、省情推介、项目对接等系列活动,加强与境内外客商特别是台商、闽商的合作与交流,扩大招商引资,推动对外合作。

  (三)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2012年11月16日—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以省政府名义组团,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各省辖市参加,通过组织展览、洽谈、对接等活动,展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最新成果,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走向世界。期间,由省政府领导带队,组织我省招商部门和重点企业,在珠三角地区开展拜访推介活动,进一步扩大豫粤合作。

  各项招商引资活动要突出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各级、各部门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要事先统一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各级、各部门自办活动的签约项目由主办、承办单位审核把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达到签订合同条件的一律不签,严禁重复签约。加大对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建立健全签约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落实跟踪责任,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巩固招商引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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