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2〕31号 漯河市召开2018年度人民防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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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漯河市召开2018年度人民防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发文字号 豫政〔2012〕31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给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一等功的
决  定

豫政〔2012〕3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坚持服务大局,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打造公安消防铁军为重点,团结拼搏,无私奉献,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三门峡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连续3年被三门峡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被省公安消防总队评为2010、2011年度消防执法先进单位。

  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作用,成功处置了2007年“7.29”陕县支建煤矿淹井事件、2008年“7.30”甲醛泄露事故、2009年“5.10”卫家磨灌区渡槽护坡坍塌事故等灾害事故,参加了2010年“7.24”抗洪救灾等。特别是在2011年“7.9”三门峡黄金冶炼厂火灾扑救中,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官兵临危不惧,科学扑救,圆满完成扑救任务,取得了无人员伤亡、无危险源泄露、无环境污染的战绩,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国家和群众的财产损失。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省政府决定给三门峡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一等功。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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