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2〕5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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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56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改革发展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2〕5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2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

  专项工作方案

  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支农的重要力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对于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动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金融支农主力军地位更加巩固。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5891亿元,存款4704亿元,贷款3242亿元,存、贷款规模均居全省银行业首位;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913亿元,占全省的40%以上。行业管理体系初步建立,监管指标逐步改善,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是推动农村信用社完善体制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统筹谋划,加强运作,加强支持,推动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

  二、基本思路

  坚持强化支农服务,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坚持市场化推进,加快股份制改造,着力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坚持分类指导,对县域农村信用社,保持其法人地位长期稳定,逐步组建为县级农商银行;对省辖市城区农村信用社,适度整合,壮大实力,增强支持城区经济发展能力。坚持防控风险,化解历史包袱,强化内控管理,确保农村信用社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一)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项存款净增700亿元,增幅保持在14%以上,余额达到5404亿元;各项贷款净增450亿元,增幅保持在13%以上,余额达到3692亿元。

  (二)经营质量进一步提升。总体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达到92%以上,拨备覆盖率达到66%以上,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8.15%以内,成本收入率控制在45%以内。实现经营利润85亿元,消化历年亏损挂账8亿元。力争五级社全面实现达标升级,监管评级达到四级以上。

  (三)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县级农村信用社股权改造基本完成,力争到年底投资股占比达到100%。10家以上县域农村信用社达到农商银行组建标准。在部分省辖市对城区农村信用社进行整合,分别组建农商银行。启动组建中原农商银行工作。积极推进省农信联社改革,强化监督服务职能。

  四、重点工作

  (一)加大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力度。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总体战略,发挥农村信用社立足基层、面向“三农”的优势,进一步加大有效信贷投放,重点加强对农业农村经济、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持续强化支农服务。加快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开展“走千村、进万户”活动,大力开展“金燕快贷通”便民贷款业务,大力做好对农户、农村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涉农企业的信贷服务工作,积极支持高标准良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和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建设,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余额达到3250亿元以上。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树立“小客户、大市场”的经营理念,加快银企对接和项目库建设,积极推进全省千家“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工作,重点支持节能减排型、技术进步型、科技实用型、产业优化型、区域特色型中小企业发展,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余额达到1180亿元。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积极支持县(市)主导产业发展,有重点地培育乡镇优势项目和特色产品,促使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围绕构建现代城镇体系,重点支持中心商务区、特色商业区和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服务业集聚发展。

  (二)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大力推进县级农村信用社股权改造。实施股权改造规划,加快清理不规范股金,积极引进各类合规投资者,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农村信用社,有效推动资格股向投资股、合作制向股份制转化,力争到年底投资股占比达到100%。保持县域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长期稳定。积极稳妥推进县域农商银行组建工作,坚持成熟一家、组建一家,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域农村信用社组建为农商银行。通过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贷款、优质资产置换、财税扶持等措施,力争10家以上县域农村信用社达到组建农商银行标准。加快省辖市城区农村信用社整合步伐,积极推动部分省辖市城区农村信用社整合组建农商银行。加快中原农商银行组建工作,6月底前省政府金融办要会同郑州市政府、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农信联社等有关部门完成中原农商银行组建方案的制定工作,报省政府审定。不断推动农商银行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强化内部控制,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三)努力防控和化解风险。扎实做好达标升级工作,努力化解风险。坚持政府推动、多方参与、一社一策、强化督导,加快化解历史包袱,促进各项经营指标不断改善。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农信联社等有关部门,抓紧开展五级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市、县级政府要加强财税扶持政策的研究和实施,努力通过现金注资、优质资产置换、引进优质股东等方式推动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确保五B级社6月底前升至四级,力争5A级社10月底前升至四级。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防范流动性风险。建立流动性风险指标分析预警体系,对各县级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占比、资产流动性比率、备付金率、资本充足率、贷款集中度等加强实时监测,实现流动性风险预警工作常态化。在县(市、区)、乡镇分别选择1家农村信用社,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演练,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强化内控机制,防范案件风险。选择30家县级农村信用社作为试点,大力推进“流程银行”建设,切实强化流程控制和岗位制约。全面深入开展“合规建设提升年”活动,狠抓内控制度完善、教育培训、监督落实以及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切实强化内控,严防发生各类案件。加强对关键风险环节的系统性诊断,继续抓好重点机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风险排查,并及时整改问题、消除隐患。加强存量不良贷款处置,严控新增贷款风险。选择6家县级农村信用社作为试点单位,实行不良贷款“新老划断、分账管理”,对以前年度形成的不良贷款,逐笔锁定余额,落实清收责任。市、县级政府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帮助清收不良贷款。加强对新增贷款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惩处机制,确保新增贷款不良率控制在3%以内。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形成风险、酿成案件、造成资产损失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

  (四)着力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的原则,坚持内部选拔与外部引进并重,进一步拓宽干部选配和员工录用渠道,分层次开展干部员工培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对县级以上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重点开展宏观经济分析、现代银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对基层信用社主任、县级农商银行支行行长等人员重点开展信贷管理、风险防控、银行财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会计、出纳、信贷、风险、科技等各岗位员工分别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五)切实强化省农信联社监督服务职能。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省农信联社的审计监督作用,强化省辖市农信办的审计职能,确保农村信用社规范经营、稳健发展。优化结算服务。进一步畅通资金结算渠道,提高结算服务效率,推动全省农村信用社所有机构网点实现支付结算业务实时化。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建设步伐,积极做好各类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推广应用工作,切实解决信息科技瓶颈问题。改善支付环境。加大银行卡业务营销力度,增加自助设备数量,积极稳妥地发展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加快电子银行建设步伐,构建支农、惠农、便农的支付“绿色通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要把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及时督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各项改革发展措施落到实处。市、县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消化不良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明确工作责任。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各级农村信用社负责组织落实。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对照本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省农信联社、各省辖市农信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各县级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主体,要加快改革步伐,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实现年度改革目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工作开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各级财政、税务、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对农村信用社上缴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市、县级财政集中用于消化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历年亏损和财务损失挂账以及增加贷款损失准备;省财政分成农村信用社上缴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量部分,集中用于省农信联社帮扶县级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同时,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减免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抵债资产确权变现过程中的税费等;在组建农商银行时,对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税前计提折旧,对形成时间较长、难以收集证据的财务损失和贷款损失税前核销;农村信用社按规定税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及其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在财政性资金存放等方面,将农村信用社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同等对待。市、县级政府要帮助农村信用社增强资金实力,支持农村信用社办理新农保、新农合、惠农资金“一卡通”等业务。

  附件:河南省农村信用社2012年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2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1 加大支持 中原经济区 建设力度 全面开展“走千村、进万户”活动,大力开展“金燕快贷通”便民贷款业务,持续强化支农服务, 确保涉农贷款余额达到 3250亿元以上。 河南银监局,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省农信联社。
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余额达到1180亿元。 河南银监局,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省农信联社。
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河南银监局,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省农信联社。
2 加快 农村信用社 改革步伐 大力推进县级农村信用社股权改造,力争投资股占比达到100%。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银监局,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省农信联社, 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省辖市、 县(市)政府。
积极稳妥推进县域农商银行 组建工作,力争10家以上 县域农村信用社达到 组建农商银行标准。 省政府金融办, 省财政厅, 河南银监局,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省农信联社, 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省辖市、 县(市)政府。
在部分省辖市积极推进 城区农村信用社整合, 组建若干农商银行。 加快推进中原农商银行组建工作。 省政府金融办, 各省辖市政府, 省财政厅, 河南银监局,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省农信联社, 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省辖市政府。
3 努力防控和 化解风险 扎实做好达标升级工作, 确保五B级社6月底前升至四级, 力争五A级社10月底前升至四级。 省政府金融办, 省财政厅, 河南银监局,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省农信联社, 各省辖市、 县(市、区)政府。
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建立流动性 风险指标分析预警体系,并加强 实时监测;分层次开展流动性风险 应急处置演练。 省政府金融办, 河南银监局,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省农信联社,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 及相关部门。
强化内控机制,选择30家 县级农村信用社作为试点,大力推进“流程银行”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合规建设提升年”活动。 省农信联社。
加强存量不良贷款处置, 严控新增贷款风险,确保新增贷款 不良率控制在3%以内。 省农信联社,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 及相关部门。
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省农信联社。
4 着力优化人员 队伍结构 拓宽干部选配和员工录用渠道。 省农信联社。
分层次深入开展干部员工培训。 省农信联社。
5 强化 省农信联社 监督服务职能 强化审计监督。 省农信联社。
畅通结算渠道。
加强科技建设。
改善支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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