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2〕6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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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2012〕68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2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我省内河水运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豫政〔2012〕6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精神,发挥内河水运优势和潜力,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内河水运体系,现就加快我省内河水运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省地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有较大河流493条,河道总里程达2.6万多公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我省水运业有了较大发展,通航里程达1439公里,建成各类码头49个,打通了沙颍河周口以下、淮河固始望岗以下2条沟通华东和长三角地区水网的水路运输通道,为加快我省内河水运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有利于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内河水运具有运能大、占地少、能耗低等优势,我省公路、铁路等陆路交通发达,正在加快建设郑州航空枢纽,积极推进水运与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机衔接,发展多式联运,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益,将进一步优化我省交通运输结构,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强化国防交通功能,密切我省与沿海地区和周边经济区域的交通联系,促进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建设,提升中原经济区全国重要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

  (二)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运在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和集装箱、重大装备运输中具有独特优势。加快发展内河水运将进一步促进沿河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优化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已经建成的沙颍河周口以下、淮河固始望岗以下2条水路运输通道对沿岸承接产业转移和优化产业布局产生了积极影响。淮河、沙颍河、涡河、沱浍河等跨省航道建成后将进一步加强中原经济区与皖江经济带、长三角经济区的紧密联系,促进信息、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转移和共享,加速中原经济区“对接周边”空间布局的形成,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快速发展。

  (三)加快水运发展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我省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发展交通运输与减少能耗、减少环境污染的矛盾日趋尖锐。大力发展内河水运,有利于加快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污染物排放,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对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三化”协调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2号、国发〔2011〕32号文件精神,把发展内河水运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内河水运发展质量、效益和现代化水平。

  (五)发展目标。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和比较完备的现代化安全监管、救援体系。运输效率与节能减排能力显著提高,水运优势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到2015年,新增四级高等级航道236公里,通航里程达到1675公里;新增港口泊位41个,港口年吞吐能力货运达到1400万吨、客运达到430万人次;运输船舶标准化率达到70%,运输船舶平均吨位达到400吨;港口物流园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集疏运能力增强,主要航区的支持保障系统基本形成。

  到2020年,全省内河水运货运量超过1亿吨;运输船舶标准化率达到90%,省内运输船舶平均吨位达到500吨,长江干线上的我省省籍运输船舶平均吨位超过1000吨;拥有5条通江达海的水路运输通道,通航里程达到1980公里,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达到706公里;港口年吞吐能力货运达到2800万吨、客运达到500万人次,成为对外开放的通道和优势产业集聚的依托;建立辐射周边、干支联网、水陆联运、港航配套、船舶先进、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内河水运发展体系,形成下与淮河水系、长江水系等水网地区相贯通,上与铁路、公路等主通道和主枢纽相连接,与能源产业基地相衔接的水路运输格局。

  三、主要任务

  (六)建设畅通高效的内河水运通道。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12〕23号)要求,“十二五”期间加快实施沙颍河、涡河、沱浍河3个重点航运开发工程,沱浍河S202桥以下至省界86公里、涡河太康马厂以下至省界66公里、沙颍河周口至漯河84公里实现通航。推动实施沙颍河周口至省界段升级改造和沙河漯河至平顶山段工程,淮河淮滨至息县段工程,洪河、惠济河、唐河航运一期工程,贾鲁河及双洎河工程等航道工程,规划新增和改善航道里程469公里。

  (七)加强港口港区建设和船舶管理。发挥港口枢纽作用,加快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港区建设。建设淮滨、固始、漯河、西华、鹿邑、永城、夏邑等港区,基本建成商丘、周口、漯河、信阳、南阳、三门峡、洛阳等港口。积极发展港口物流业。推进船型标准化,严格执行船舶更新报废制度,引导船舶向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货运船舶以分节驳、顶推船队和大型化干散货船为主,重点发展散货船舶,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船和石油运输等专用船舶。引导推动客船向快速、舒适化方向发展。

  (八)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建设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搜救体系建设,力争水上有专业搜救船艇,岸上有应急搜救队伍,省、市有水上应急搜救机构,全省有布局合理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加强重点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监管,积极应对地质灾害和极端天气,建立重大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预警、预报、预防制度,提高航道应急抢通能力,有效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提高船舶安全性能,加强船舶动态监控,强化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和治安防控能力建设。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

  (九)实现内河水运绿色发展。在航道、港口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功能区划和水功能区划要求,更加注重保护水生态环境,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关键栖息地,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定,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措施。推广先进适用的港口装卸工艺和装备,有效减少港口生产环节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加强船舶流动源污染控制,推动配置船舶防污设备,对新建运输船舶安装油污水处理、储纳和生活污水、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岸上接收处理船舶生活垃圾和油污水的设施。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老旧船舶。建设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系统,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建立内河水运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配备污染处理设备。

  (十)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按照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发挥内河水运的比较优势,与其他运输方式形成优势互补的一体化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公路、铁路与内河港口无缝衔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发展多式联运,延伸港口服务范围。依托内河主要港口,科学规划建设物流园区,拓展港口配送、加工、商贸、金融、保险、船舶贸易、航运交易等现代综合服务功能,发展现代物流业。基本形成煤炭、矿建材料、集装箱、旅游客运等专业化运输系统,重要港口现代物流中心作用日益显现。

  (十一)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发挥淮河、沙颍河、涡河、沱浍河等内河水运通道的优势,积极发展特色突出的临港产业开发园区,促进优势产业向园区集聚,带动内河水运需求稳步增长。以畅通的航道为基础,高效的服务为支撑,以平安、绿色的内河水运体系为保障,推动沿河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服务沿河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规划编制。把加快内河水运发展列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有序推进。高水平、高起点编制完善全省内河航道、港口布局规划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做好与水利、土地利用、环保、城乡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重点规划建设干支联动、畅通高效的四级及以上和跨省、市的五级航道体系,全面统筹港航船运协调发展。加强黄河等流域的水运规划研究工作。在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和修订流域综合规划时,要统筹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充分考虑内河水运发展要求。

  (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内河水运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体制,确保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省财政每年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水上交通安全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市、县级政府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本辖区有关航道等设施建设资金配套和养护管理;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港口建设、船型标准化和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引导金融机构对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融资支持。

  (十四)加强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将航道、船闸、港口建设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证内河水运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政策的航道、船闸、港口和支持保障体系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由政府划拨。抓住国家加快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结合水利枢纽建设统筹考虑通航设施建设,结合河道治理清淤、堤防加固统筹安排航道开发中的航道疏浚、护岸处理、征地拆迁等工作。

  (十五)强化监督管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的管理,强化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落实招投标等有关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资金安全。

  (十六)健全体制机制。改革和探索我省航道和港口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模式,根据管理权限,建立事权和责权相统一的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制定促进水运发展的政策。

  (十七)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加强内河水运行业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内河水运科技水平,开展航道整治、船型标准化、节能减排等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推进内河水运信息化工作,建设内河水运公共信息服务系统。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支持、项目审批、体制创新、人才培养、配套政策措施制定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指导监督,及时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有关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推进我省内河水运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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