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2〕13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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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137号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2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
通  知

豫政办〔2012〕1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为发挥投资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性作用,深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战略,通过提升重大项目水平、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民间投资,以增量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为根本任务,把扩大投资与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新型城镇化、调结构转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等要素保障机制,大力支持民间投资,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责任约束,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统筹推进一批能够带动投资增长、引领产业升级、强化基础支撑、促进城乡统筹、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目标任务

  从2012年10月到2013年年底,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城市功能建设、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等8个领域,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级政府三级联动配合,分行业、分地区统筹推进1万个重大项目建设,其中新开工5000个、续建5000个,完成投资1.4万亿元,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完成3000亿元、2013年上半年完成5000亿元、2013年下半年完成6000亿元。

  (一)分行业目标任务。

  1.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以加快高速公路网、快速铁路网、坚强智能电网、信息网、水网和生态系统建设为重点,在综合交通体系、能源、水利、环保等领域,重点实施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郑徐客专、洛阳石化集团1800万吨炼油扩能改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和受水配套工程、郑州引黄灌溉龙湖调蓄工程、出山店水库等75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420个、续建330个,完成投资1500亿元。

  2.城市功能建设项目。围绕加快五级城镇体系建设,以城市新区、城市组团、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为重点,在城市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领域,重点实施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郑州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刘湾水厂供水工程等150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800个、续建700个,完成投资1700亿元。

  3.传统优势产业项目。以改进工艺技术、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推动节能减排为重点,在化工、有色、钢铁、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重点实施河南煤化集团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济钢集团高性能基础件用特殊钢棒材等65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330个、续建320个,完成投资1600亿元。

  4.高成长性产业项目。以扩大优势产品规模、培育龙头企业、承接优势品牌、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为重点,依托产业集聚区和骨干企业,在汽车、电子信息、装备、食品、轻工、建材等领域,重点实施宇通集团2万辆轻型商用车和3万辆校车、海尔集团宝丰家电产业园等200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930个、续建1070个,完成投资3000亿元。

  5.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把重大科技专项和高端引进相结合,以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提升产业竞争力、壮大产业规模为方向,在生物医药、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重点实施华兰生物公司医药产业园、中航锂电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旭飞光电公司液晶玻璃基板、河南煤化集团科技研发中心等70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180个、续建520个,完成投资1300亿元。

  6.服务业项目。以提高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水平为重点,加快发展物流、文化、旅游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重点实施河南(郑州)新加坡国际物流产业园、龙门文化产业园区、云台山大型综合旅游开发等130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620个、续建680个,完成投资2200亿元。

  7.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要进一步突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环境恢复、节能减排项目等在推动城乡统筹、促进经济转型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以加强薄弱环节建设、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在保障性住房、新型农村社区、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重点实施河南农业大学新校区、省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河南省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等260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1450个、续建1150个,完成投资2250亿元。

  8.农业项目。围绕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实施新野科尔沁牛业产业集群、郑州新区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雏鹰农牧公司生态猪养殖产业化、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50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270个、续建230个,完成投资450亿元。

  (二)分层次目标任务。根据项目隶属关系和投资规模,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级政府分级负责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1.省抓项目。由省政府重点项目办牵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抓好1500个省属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动较大的重点项目,其中新开工700个、续建800个,确保完成投资5000亿元。

  2.市、县级抓项目。以省辖市政府为主,负责抓好3500个市属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其中新开工1800个、续建1700个,确保完成投资5000亿元;以县级政府为主,负责抓好其余500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2500个、续建2500个,确保完成投资4000亿元,具体建设任务由所在省辖市细化分解。分省辖市目标任务如下:

  郑州市负责抓好132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570亿元。

  开封市负责抓好25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90亿元。

  洛阳市负责抓好120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020亿元。

  平顶山市负责抓好34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10亿元。

  安阳市负责抓好36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60亿元。

  鹤壁市负责抓好16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90亿元。

  新乡市负责抓好52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70亿元。

  焦作市负责抓好60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20亿元。

  濮阳市负责抓好38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30亿元。

  许昌市负责抓好41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90亿元。

  漯河市负责抓好16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00亿元。

  三门峡市负责抓好33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10亿元。

  南阳市负责抓好72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70亿元。

  商丘市负责抓好42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50亿元。

  信阳市负责抓好51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60亿元。

  周口市负责抓好31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70亿元。

  驻马店市负责抓好40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60亿元。

  济源市负责抓好11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30亿元。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联动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推进机制,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是所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分层负责、分级推进、上下联动,共同推动项目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的法人选择、手续办理以及建设进度、资金落实等负责。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对项目的选址、规划许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建设环境等负责。相关部门分别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支持保障工作负责。项目法人对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在抓好省属项目的同时,对分管行业项目负有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帮助项目单位落实资金、优化施工、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市级政府要参照省直有关部门做法,对所辖县级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二)分类推进项目实施。将重大项目分级纳入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对在建项目,重点优化项目外部建设环境,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按节点计划加快进度,争取完成更多的投资工作量。对新开工项目,重点抓好完善各项手续,协调落实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建立一个项目一个责任人、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工作计划的协调推进机制。将新开工项目全部列入联审联批范围,强化部门责任,交叉受理、限时办结。对需要报请国家审批的事项,实行省直有关部门对口跟踪落实责任制,争取尽快获批。对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加强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三)优先保障建设资金。优先争取中央各类资金和安排各级财政建设资金、各部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和银行、企业(项目)对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银企对接服务效率,争取银行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和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作用,为重大项目融通资金和提供担保服务。优先支持项目业主利用保险、信托、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及融资票据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采取土地综合性开发、政府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民间投资医疗、教育、养老等公益性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依法划拨,用水、用地、用热、用气与公立机构同价。

  (四)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和环境容量。实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绿色通道制度,积极探索实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网上报批制度,提高土地审批效率和质量。在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基础上,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对土地和环境容量计划指标实行差别化管理,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内提出年度重大项目用地规模,预留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和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地区用地需要。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协商会议制度、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一调配和有偿使用制度,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在环境总量计划中优先分配使用新增量指标,加快重点工程的环评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的规划环评,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五)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强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实施的协调服务、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属于省级解决的事项由省直有关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属于市、县级解决的事项由市、县级政府牵头协调推进。项目所在省辖市政府对重大项目的外部环境负总责,重点解决征地拆迁的利益补偿矛盾,依法依规做好征迁交地、群众安置等工作。

  (六)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地、各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项目开工及投资完成等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汇总,按季度在全省进行通报。实行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制,将资金落实、征地拆迁、控制性工程建设节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等纳入各地、各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年底省政府对重大项目实施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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