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2〕14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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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140号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2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
载体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2〕1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是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其综合承载能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总体战略,牢牢把握“扩需求、创优势、破瓶颈、惠民生”工作着力点,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牵动和学校牵动”,以“三改造两整治一加强”(改造城中村、旧商业中心区、棚户区,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在巩固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成果的基础上,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容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等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对产业和人口转移的吸引力,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年底,全省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00亿元以上,完成城中村改造投资1500亿元左右,2013年各项投资继续保持较高增长幅度;城市组团、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等在吸引投资、集聚人口、带动消费等方面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成为全省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以国家批复《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为契机,加快五级城镇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郑州的发展。将其培育成为具有强大经济与产业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中心。积极推进城市功能完善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择优发展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加快郑汴都市区规划建设,继续推进郑汴一体化。二是提升地区性中心城市就业吸纳能力。发挥地区性中心城市规模和集聚效应,根据自身特色,促进产业分工和专业化,在发展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城市服务业。三是壮大县域中心城市发展实力。从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出发,依托产业集聚区,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商贸、居住、教育、文化、医疗等一般性服务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对农业人口的吸引力。四是促进中心镇集聚式发展。积极探索中心镇发展模式和建设途径,支持中心镇发展成为现代中小城市、特色名镇和农村区域综合服务中心。五是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分类指导和模式创新,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发展。

  (二)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容提升工程,力争到2013年年底新增城市道路1600公里,改造600公里,新增城镇供水能力25万吨/日、供水管网1500公里以上、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垃圾处理能力600吨/日,省辖市全部通管道天然气。一是加快编制专项规划。各省辖市要尽快编制完善供排水、供暖、供气等9项专项规划,合理确定设计标准,为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拉动地方投资奠定基础。加快项目谋划、储备,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支持。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2012年全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共计4636个,总投资2170亿元,2012年力争完成投资1224亿元。其中,城市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共计1719个,2012年力争完成投资791.17亿元;重点加快郑州市轨道交通1、2、5号线建设步伐,2012年年底前力争完成投资120亿元;抓紧开展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加快郑州三环路快速化项目建设,力争2012年年底前完成投资40亿元;加快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方面,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389个,2012年力争完成投资44.85亿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40个,2012年力争完成投资13.17亿元。重点加快中央投资支持我省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推进城市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和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项目建设。郑州、洛阳市要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项目建设。公用设施项目建设方面,城市供热和供气项目521个,2012年力争完成投资67.65亿元;城镇供水项目336个,2012年力争完成投资39.17亿元。重点推进西气东输二线沿线用气城市燃气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市燃气设施向重点镇延伸。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水厂建设改造和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加快城市老化供水管网改造步伐。推进郑州、开封等11个黄河以北及沿黄城市的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省辖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和水泥窑协同处理工程建设。生态设施项目建设方面,城市生态水系项目87个,2012年力争完成投资59.32亿元;城市雨水设施建设项目330个,2012年力争完成投资24.66亿元;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739个,2012年力争完成投资116.16亿元。重点以创建“园林城市”和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等为载体,积极推进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城市游园绿地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5个,2012年力争完成投资67.16亿元。2013年以中央和省投资的1500个项目为重点,继续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强化城市管理。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步伐,2012年年底前,洛阳、濮阳、漯河、商丘等城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力争到2013年年底,其余省辖市全部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抓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加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沿线等热点、难点地区环境整治。

  (三)加快载体建设。一是加快城市新区建设。加快城市新区总体规划和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城市新区规划体系,加强城市新区起步区和重要功能区建设,大力推进集中连片综合开发,吸引有实力的大财团、大企业投资建设,尽快出形象、成规模。二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市组团规划建设。2012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推进中心城市与城市组团之间快速通道建设。三是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经省政府同意调整空间发展范围的产业集聚区,2013年上半年全部完成空间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完善。大力推进城区和产业集聚区结合部的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等设施或城市综合体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产业集聚区延伸。继续推进产业集聚区内的村庄搬迁改造工作,以及道路、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和公共租赁住房、标准化厂房等建设。四是大力推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规划建设。力争2013年上半年完成全部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各地要超前谋划、筛选、包装一批投资规模大、发展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招商项目,加强招商推介工作,促进项目落地。加强一批大型商业地产、商务服务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道路交通、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12年年底前完成基础设施投资200亿元。

  (四)加快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步伐。通过城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和改善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城市空间拓展。2012年年底前完成投资1500亿元。2013年各省辖市、县(市、区)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规划及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力争实施拆迁730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2000万平方米,完成综合投资1650亿元。一是研究制定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指导意见。2012年10月下旬召开全省城区改造工作座谈会。借鉴西安等地的做法和经验,破解土地变性、土地出让、资金筹措等制约,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规划。对已完成的改造规划进行完善,结合新形势和发展需要,做好改造项目的包装和推介工作。三是推进县城的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在培育县城房地产市场的基础上,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县城投资,引导县城将房地产开发重点向旧城区、城中村倾斜。

  四、推进措施

  (一)细化落实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完善推进措施,形成领导到位、目标到人、职责明确、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由厅级干部带队,定期对各省辖市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通报工作进度,总结各地在工作推进中的做法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打破垄断,全面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城建投融资体制,继续采取建设—移交、建设—运营—移交等市场化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进一步规范壮大投融资平台,继续发挥银行信贷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银企合作,扩大信贷规模,实现银企共赢发展。

  (三)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健全审批机制,优化操作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的协调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协调施工计划,科学安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加强工程进度管控。

  (四)健全体制机制。逐步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合理的价格,使经营者能够补偿合理成本、取得合理收益;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和年度价格指数,适时予以调整。对民间资本进入微利或非营利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指导城市政府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贴机制,鼓励民间资本为社会提供服务。

  附件:1.2012年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

     2.2012年各省辖市城中村改造投资计划表

  附件1

  2012年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

  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

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

项目数(个)

2012年完成投资额(万元)

郑州市

643

5437731﹒45

洛阳市

706

1345814﹒1

驻马店市

62

189986﹒11

许昌市

114

292639

南阳市

603

824191﹒79

漯河市

170

265334﹒5

安阳市

349

717719﹒5

周口市

171

240708﹒6

鹤壁市

126

335703﹒55

商丘市

23

19205

焦作市

199

472015﹒8

濮阳市

145

73054

济源市

98

21478﹒1

信阳市

40

225879

三门峡市

14

160848

平顶山市

124

134778

开封市

200

517217﹒29

新乡市

505

583199﹒14

长垣县

32

36403﹒7

巩义市

59

58250

滑 县

48

84969﹒8

兰考县

21

13425

鹿邑县

8

3556﹒5

汝州市

23

31790

永城市

56

54591

新蔡县

11

2350﹒5

邓州市

27

49900

固始县

59

45716

全省合计

4636

12238455﹒43

  附件2

  2012年各省辖市城中村改造投资计划表

城 市

计划年底完成投资(亿元)

郑州市

256

开封市

49

洛阳市

148

平顶山市

68

安阳市

88

鹤壁市

49

新乡市

98

焦作市

70

濮阳市

49

许昌市

98

漯河市

49

三门峡市

39

南阳市

79

商丘市

59

信阳市

98

周口市

98

驻马店市

96

济源市

9

全省总计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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