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2〕16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强化能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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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强化能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160号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0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强化能源保障专项
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2〕16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强化能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河南省强化能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要求,为提高我省能源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全国重要综合能源基地的目标,推动能源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统筹利用省内外能源,促进能源保障由自求平衡逐步向内增外入转变,更加注重能源输运储备设施建设,更加注重热电、燃气、农网、煤矿安全等民生工程建设,加强能源生产供应组织协调,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综合能源体系,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坚强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能源项目建设完成投资652亿元,分别是:电力400亿元(电源150亿元,电网250亿元),煤炭157亿元(矿井建设68.4亿元,煤矿安全改造51.7亿元,兼并重组煤矿升级改造15亿元,地质补充勘探2.7亿元,煤层气抽采0.8亿元,煤炭储备中心建设10.7亿元,洗煤厂建设1.5亿元,煤矿铁路专用线建设6.2亿元),油气58亿元,新能源37亿元。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完成投资134亿元,分别是:电力80亿元、煤炭40亿元、油气7亿元、新能源7亿元。

  ———截至2013年年底,电力方面新投产电力装机340万千瓦,新开工电源规模830万千瓦,新增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2533.9万千伏安、输电线路3777.4公里;煤炭方面新增煤炭产能440万吨,新开工煤矿项目485万吨;油气方面新增天然气长输管道350公里、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30万户,新增成品油长输管道270公里;新能源方面新增风电装机1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5万千瓦,新开工风电项目50万千瓦。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新投产电力装机220万千瓦,新开工电源规模220万千瓦,新增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253.1万千伏安、输电线路384.4公里;新增煤炭产能130万吨;新增天然气长输管道50公里、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5万户和成品油长输管道40公里;新增风电装机8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5万千瓦。

  二、重点任务

  (一)强力推进电力项目建设。坚持内增外入、网源并重,着力推进高效环保大机组、供热机组和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保持电源建设规模适度超前;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扩大电网投资规模,以外电入豫和中低压配电网为重点加快推进千亿元电网工程建设,着力破解电网瓶颈制约,推进电力在建项目建设。

  重大工程项目:

  1.电源项目建设工程。重点抓好8个总规模630万千瓦在建电源项目建设,确保建成投产沁北电厂三期第二台1×100万千瓦、伊川龙泉金衡2×60万千瓦、华电新乡渠东2×30万千瓦、焦作东区热电2×30万千瓦等7台共340万千瓦机组。大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焦作电厂异地扩建2×66万千瓦、鹤壁鹤淇电厂2×60万千瓦、新乡新中益扩建2×60万千瓦等项目尽早获国家核准,周口隆达2×60万千瓦、濮阳龙丰2×60万千瓦、新安电力扩建2×60万千瓦尽早获准开展前期工作。督促华能渑池热电2×30万千瓦、周口燃气热电2×39万千瓦、信阳燃气热电2×39万千瓦等已核准项目2012年年底全面开工建设,争取焦作电厂异地扩建、大唐巩义扩建、新乡新中益扩建、鹤壁鹤淇电厂和南阳天池抽蓄等5个项目2013年开工建设,全省新开工电源规模830万千瓦。

  2.热电联产及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工程。在积极推进大中型城市热电联产机组建设的同时,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区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综合采用国家鼓励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地热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热源以及现有大型纯凝机组供热改造、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等供热方式,统筹解决产业集聚区供热问题。积极推广长距离、低损耗管网技术,同步完善集中供热范围内分散小热源淘汰机制,充分发挥大型热源作用,提高集中供热效率。尽快协调中咨公司组织对我省低热值煤发电专项规划进行评审,并争取国家能源局批复,重点推进赵固2×30万千瓦、平顶山瑞平2×60万千瓦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发展矿区循环经济,促进煤电一体化发展。

  3.坚强电网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建设,力争2013年年底双极低端投产,新增输电能力400万千瓦,提升河南电网参与全国能源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和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着力解决濮阳、信阳、南阳等地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加快500千伏洛阳西、永城、汴西、南阳南、濮阳东、信阳东、郑州北开关站、哈郑直流配套送出等工程建设,新增变电容量480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92公里。加快220千伏和110千伏电网建设,以提升配电网主干网架互联率为着力点,不断提高终端用户的供电质量和可靠性,重点解决产业集聚区用电和城乡限制报装问题,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924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047.9公里,110千伏变电容量729.9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432公里。加快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确保2012年年底前完成下达的2011年32.5亿元投资规模、2013年6月底前完成2012年30亿元投资规模,重点解决农村低电压问题和已改造电网出现的“卡脖子”等供电能力不足问题。积极争取国家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确保不低于2012年投资规模。

  (二)继续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以煤矿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重点加快大中型煤矿、煤炭资源勘查、煤层气开发利用、煤炭储配中心和煤矿兼并重组等项目建设,拓展煤炭投资领域,扩大煤炭投资规模,加强对外合作,全面提升煤炭保障能力,巩固提升我省大型煤炭基地地位。

  重大工程项目:

  1.大中型矿井建设工程。重点抓好河南煤化鹤煤十一矿(180万吨/年)、郑煤集团李粮店煤矿(240万吨/年)、平煤神马夏店矿(150万吨/年)等44处总规模2773万吨在建矿井建设,争取建成投产义煤孟津矿(120万吨/年)、河南煤化红岭矿(30/90万吨/年)等8个项目,新增煤炭产能440万吨(其中2012年3个项目、规模120万吨,6个煤炭产业升级改造项目、规模260万吨)。争取神火集团李岗煤矿(120万吨/年)、神火集团丰祥煤矿(90万吨/年)、安阳超越伦掌煤矿(120万吨/年)等8个项目开工建设,新开工规模485万吨(含5个煤炭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开工规模185万吨)。加强煤矿建设准入管理,不再规划新建90万吨以下矿井,整装煤田不得分割。新建矿井应同步建成六大安全避险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不具备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条件和瓦斯治理条件的矿井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瓦斯抽采不达标或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不能进行新井建设。

  2.煤炭资源勘查工程。重点抓好永城李大庄、禹州葡萄寺、宜洛李沟、汝州黄庄、巩义西村、新安县新义煤矿深部等井田资源勘查,提高资源勘查级别,新增具备建井条件资源量4亿吨。加快矿区外围基础性勘探,积极推进焦作块村营、永夏薛湖西等7处“十二五”规划新开工矿井预查资源勘查,2013年提交普查资源6亿吨以上。

  3.煤矿瓦斯防治利用工程。继续加大瓦斯防治和利用投入,按照不低于安全投入资金的50%,重点推进瓦斯区域防突治理,完成焦作九里山煤矿、鹤煤集团六矿、义煤集团新安煤矿、郑煤集团告城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平煤十二矿、鹤煤三矿、郑煤超化煤矿等瓦斯治理示范矿井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防治措施,没有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一律不得生产。加快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重点推进焦作等矿区煤层气地面开发工作,2013年完成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7亿立方米,利用量2.3亿立方米。

  4.煤矿安全改造工程。完成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66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开工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以改造煤矿通风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和重大灾害治理等为重点,推动煤炭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巩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兼并重组小煤矿升级改造工程。督促、支持骨干煤炭企业全面推进兼并重组小煤矿升级改造,切实提高小煤矿装备机械化水平、安全生产水平和综合开采效率,利用涉煤基金重点支持一批资源丰富、开采条件较好的兼并重组小煤矿实施扩能技术改造,力争新增小煤矿产能1500万吨左右。

  6.选煤厂项目和煤炭储备中心建设工程。重点推进河南煤化永煤三门峡永龙精煤有限公司选煤厂(90万吨/年)、平煤神马田庄洗煤厂扩建(1000万吨/年)、郑煤集团裴沟洗煤厂(240万吨/年)等3个洗煤厂项目建设,新增煤炭洗选能力960万吨/年。重点推进义马、鹤壁、濮阳、南阳等4个煤炭储备中心项目建设。

  (三)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实施炼能提升和“气化河南”等工程,加快中石化洛阳石化扩建、省内油气管线和储配项目建设,完善油气供应基础设施,加强安全管理,增强油气保障能力。

  重大工程项目:

  1.“气化河南”工程。一是加快建设南阳—信阳、博爱—郑州—薛店等燃气管道工程,积极推进中原油田—郑州、洛阳—平顶山—南阳、博爱—洛阳等天然气管道工程前期工作,争取2012年第四季度开工建设,配套加快天然气县域支线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内天然气输配和市场网络,新增天然气长输管道350公里(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50公里)、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30万户(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5万户)。二是加快推进中原油田文23、平顶山叶县废弃盐穴等国家储气库建设,加快省内LNG(液化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天然气供应可靠性、安全性。三是加快开工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工程,配合中石油集团尽快完成项目核准相关手续,力争2012年年底或2013年年初开工建设,2013年基本完成我省境内工程建设任务。四是进一步优化新粤浙线(包括豫鲁支干线)、西四线和海气登陆连云港—商丘管线、山西煤层气专线路由,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2.炼能提升和油品管道建设工程。一是围绕中原炼化基地建设,积极落实我省与中石化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补充协议及会谈纪要,加快洛阳石化1800万吨扩能改造及其配套项目、油品管线和市场保供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石油商丘千万吨炼油项目和中原油田炼厂、南阳油田炼厂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二是加快锦郑成品油管线、驻马店—信阳成品油管道等项目建设,新增成品油长输管道270公里,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新增40公里。

  3.油气资源组织协调工程。一是加强与中石化集团、中石油集团沟通衔接,努力增加兰郑长成品油管道以及西气东输一线和二线、榆济线、山西煤层气等供我省资源量,积极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工作,力争供我省气量达到106亿立方米,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16亿立方米。二是大力推进省内煤层气抽采利用和页岩气勘探开发,积极开展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应用试点,加快推进河南煤化集团在新疆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努力开拓新气源。三是进一步加强全省天然气宏观调控能力,加强供用气管理,强化天然气资源的有序配置和天然气合同管理、用气项目管理,重点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四是深化与央企的合作。继续与中石油集团沟通衔接,力争就中石油商丘千万吨炼油项目、西气东输三线建设等达成新的战略合作补充协议。积极与中海油集团沟通接洽,争取促成省政府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海气登陆LNG开发利用、山西煤层气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等领域开展合作,将其燃气资源引入我省,缓解我省天然气供应紧张状况。

  (四)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创建国家级生物质能示范省为契机,因地制宜开展纤维乙醇及配套醇电、醇化联产示范,丰富生物质能利用模式,提高能源化效率。积极推进集中开发式风电项目建设,开展分散式接入风电试点,抓住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机遇,启动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高太阳能利用水平。不断完善新能源行业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技术应用、装备制造、中介服务等新能源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重大工程项目:

  1.新能源项目建设工程。全面推进风电项目的示范、核准和建设工作,2012年第四季度重点抓好在建的大唐豫西、华润中天等风电场建设,推进济源大岭、襄城县紫云山、泌阳蓝天、浚县火龙岗等风电场核准工作。2013年重点督促已核准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争取开工10个项目,总规模在5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方面,重点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选择3—5个条件成熟的城市,在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内标准厂房等大型建筑屋顶建设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或利用生态大棚屋顶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力就近消纳,探索光伏发电发展新模式,力争2013年开工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达到20万千瓦以上。

  2.生物质能示范省建设工程。2012年第四季度尽快完成规划编制、评审、报批工作,并争取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调研,推进资源和采集体系建设。2013年进一步筛选具备开工条件的重点项目,选择基础较好的生物质能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先进生物燃料成套装备的研发生产。率先在南阳市开展生物质能示范市建设,推进纤维乙醇产业化,开工南阳市卧龙区老河镇、南阳市宛城区两个纤维乙醇项目,纤维乙醇产能达到7万吨/年,建成天冠集团3.6万千瓦沼气发电示范项目。

  3.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工程。2012年第四季度重点完善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规划,做好申报工作,争取3—5个城市被列为国家第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并获得资金支持。待2013年国家批复规划后,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规划项目建设等工作。

  (五)探索开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制定河南省“十二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研究启动2013年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工作。基本思路是:通过合理分配可用增量、预支增量等预算指标,分别实现对当年能源消费总量和以后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并对能源消费存量削减和可再生能源、煤层气、页岩气等能源新增利用量大的地方分配较多的预算指标。结合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建立健全新上项目所需能源消费量审核登记制度,从当地年度能源消费预支增量中列支且不得突破。建立完善全省能源信息平台,健全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和重点能源企业能源生产消费信息报送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落实责任。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本方案的统筹协调工作,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本方案的实施工作。对重大工程项目,各市要明确一位部门领导负责,加强土地、环保、项目审批以及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协调督导,创造优良建设环境。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节点计划,细化推进措施。各项目单位所属的分公司(集团公司)要实行公司主要领导负责制,每个项目必须明确一位公司领导具体负责协调落实,确保项目按要求推进。

  (二)完善项目推进措施。健全全省能源建设项目月报和工程旬报制度。各项目单位要定期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进度、投资完成、外部环境、协调服务等有关情况,并抄送有关单位。建立全省能源建设项目综合考评制度,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对进度好的项目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新项目规划和资源要素配置上予以倾斜;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并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政策扶持。一是抓住煤炭供应宽松的时机,积极研究理顺煤电价格机制,完善电煤互保政策,鼓励煤电双方加强战略合作,签署长期合同。二是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有关意见,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优化省电力公司售电结构,适度提高销售电价,制定变电站项目用地、城网建设规费、城市新建电缆入地、电力设施拆迁等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电网公司支持。督促省电力公司采取加强管理、降低损耗等措施,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河南电网投资能力。三是利用地勘基金(周转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争取国家资金加大对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勘查的投入,加快资源配置进度。四是积极落实国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价格、投资、信贷、税收、入网等激励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

  (四)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一是积极引进神华集团等省外有煤炭资源的大型能源企业参与我省电源建设或兼并现有发电企业,鼓励发电企业参股我省资源整合矿井,鼓励我省骨干煤炭企业加强电源项目建设,推进煤电联营或一体化发展。二是积极协调推进省骨干煤炭企业在陕西、山西、内蒙、新疆等地的煤矿和煤层气项目建设,跟踪落实我省与新疆自治区签订的《能源战略合作协议》。支持省骨干煤炭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开发境外煤炭资源,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加大与中石化集团、中石油集团的合作力度,积极做好中石化集团与省政府战略合作补充协议中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进一步拓展与中石油集团的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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