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3〕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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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3〕3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2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
意  见

豫政办〔201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精神,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农业,统筹规划、区域联合,依靠科技、提高效益,依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原则,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有效途径、防灾减灾和保护生态的有力手段,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力争到2020年,使我省人工增雨(雪)年增加降水25亿吨以上,人工防雹保护面积达到1.5万平方公里以上。

  二、推进重点工作

  (一)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和防灾减灾作业。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年度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加强对干旱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区域联合作业,加大粮食主产区和关键农事季节等时期人工增雨(雪)作业力度,保障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实现减灾增产。针对伏牛山区等雹灾多发区和林果、烟叶等种植区的不同特点,科学布设作业点,加大对冰雹的监测和联合防雹作业力度,提高防雹减灾效果。

  (二)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全省空中云水资源监测评估与开发利用。开展大型水库集水区常态化增蓄型人工增雨(雪)作业,重点开展我省丹江口、盘石头等大型水库集水区常态化增蓄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增加水库蓄水量,缓解水资源短缺。在太行山地、伏牛山地、桐柏大别山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围绕改善我省大中城市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针对大范围森林火险火灾、异常高温、严重空气污染等事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和作业方案。适时开展以保障重大活动顺利举办为目的的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

  (三)加快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尽快建设国家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有效推进国家中部区域(豫鲁皖苏鄂陕)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飞机作业平台及飞行保障基地建设,按照规定购置先进的中小型专用作业飞机,建立商丘作业飞机保障基地和郑州、开封作业飞机基地以及洛阳、南阳、信阳、安阳作业飞机备用基地,形成常年多场地、多架次起降的飞机作业能力。在完善我省现有300个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点功能的同时,根据农业、水利、林业、烟草等行业发展需求,新增200个标准化地面作业点,到“十二五”末,全省500个地面作业点全部达到标准化水平。按照规定和要求,有计划地更新地面作业装备,使每县(市)新增2—3部新型火箭发射架、1—2部火箭发射架牵引车,不断提高地面作业装备机动能力、自动化水平、安全性能。

  (四)提升业务技术支撑能力和指挥调度水平。建设时空密度适宜、布局合理、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以多通道微波辐射计和地面激光雨滴谱仪为主的人工影响天气专用监测网,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动态监测能力。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通信系统、作业空域申报审批系统和作业站点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作业效果分析系统,提高作业指挥能力、作业效果分析能力和自动化水平。加强我省有关部门与军队的联系,强化气象、农业、水利、林业、民航等部门间的合作,建立空域保障和区域联合作业协调机制,提高作业装备统一调度和区域联合指挥能力。

  (五)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基础研究和新技术开发应用,建设国家中部区域和盘石头水库库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检验示范区。加强气象部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以我省云物理发生发展变化规律为核心选定人工影响天气基础性研究课题。科技部门要有计划地重点支持相关科研项目,财政部门要提供相应资金支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科技能力。

  (六)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建立责任明确、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气象、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作业公示、空域申请、弹药储运、转场交通、作业人员安全、装备年检等重点环节管理,健全军队、公安、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紧密协作的弹药储运机制。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险。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依法依规建立基层作业人员聘用等管理制度和津贴补贴等激励机制,完善作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作业人员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工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人工影响天气发展水平,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落实编制和工作经费。省政府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二)切实加大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人工影响天气事业。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与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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