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教〔2013〕39号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3〕7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3〕10号),经审核,现将2013年国际合作计划项目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3年“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下达给你们,请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2013年河南省国际合作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2013年4月22日
关于下达2013年国际合作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