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3〕4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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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13〕43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6月1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河南省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实施方案的
通  知

豫政〔2013〕4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河南省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9日

  河南省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实施方案

  (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提升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文化产业“双十”工程(1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10个重点文化企业)的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原经济区和文化强省建设大局,坚持改革创新,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做大做强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园区,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从全省选出1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10个重点文化企业进行培育和扶持,到2015年,形成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文化企业1个、超50亿元文化企业2个、超20亿元文化企业7个,形成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健全、服务设施完善、经济效益明显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10个。到2020年,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园区,有2至3个文化企业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力争使我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左右。

  二、选定条件和办法

  (一)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企业主要包括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艺美术、文化旅游和文化新业态等类别。

  1.社会效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经营方向,彰显中原文化特色,在本行业领域具有带动作用,生产的文化产品、提供的文化服务内容健康向上,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专业奖项,无违法违纪行为。

  2.经济效益。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类别,主营收入或净资产超过3亿元;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和文化新业态类别,主营收入或净资产超过1000万元;文化旅游类别,主营收入或净资产超过5亿元。同时,统筹考虑企业的发展潜力、创新能力、科技含量、市场化程度等因素。

  (二)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1.社会效益。生产的文化产品、提供的文化服务内容健康向上,彰显中原文化特色,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2.经济效益。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实现年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文化企业(单位)数量占园区企业(单位)总数的60%以上。

  3.服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管理机构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

  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实行动态管理。2013年从全省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企业中分别选出1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10个重点文化企业进行培育、扶持;对连续两年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取消其文化产业“双十”工程资格,指标空额由其他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企业申报,经省考核认定后列入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名单。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双十”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指导和引导,使其突出比较优势,明确发展定位,合理规划布局。不断完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服务功能,提升配套设施水平,增强园区承载能力,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效载体和空间。

  (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我省特色文化资源,谋划一批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文化产业项目。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双十”工程项目库,完善项目进入退出机制,每年从项目库中筛选10个亿元以上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实行联审联批,优先配置土地和环境容量。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实行跟踪服务,落实优惠政策,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完善文化招商引资目录,积极参与重大文化经贸活动,通过集群招商、定向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提高文化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1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投资1亿元以上和10个重点文化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纳入省重大文化招商项目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重点推介洽谈,提高项目成功率。围绕我省特色文化产业开展集群招商,注重引进知名文化品牌,实行招商洽谈、项目立项、项目建设全程负责制,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

  (四)完善投融资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洽谈活动,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项目,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破解发展资金瓶颈。支持文化产业园区投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合作,不断提升运作水平。开展文化企业上市辅导专题培训,加快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上市步伐。

  (五)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鼓励、支持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突破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科技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特色鲜明、产业链完备的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示范基地。

  (六)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在全省大中专院校创建10个文化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支持高校在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设立实训基地。以培养高素质文化产业管理人才和实用人才为重点,开展100名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和1000名职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到文化产业发达地区考察学习、交流锻炼。

  (七)加强政策扶持。研究出台科技、财政、国土资源、金融、工商、旅游、金融等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经省政府批准的文化产业园区比照享受同级产业集聚区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优先申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具体选定管理办法,研究工作推进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实施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信息上报机制,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将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文化改革发展年度目标体系,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企业,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附件:文化产业“双十”工程2013年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附件

  文化产业“双十”工程2013年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加大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宣传力度,为文化产业
“双十”工程单位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省委宣传部

河南日报报
业集团、省
广电局

2

组织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经营管理者到国内文化
产业发达地区学习培训。

省委组织部

省文化厅、
省广电局、
省新闻出
版局

3

将文化产业“双十”工程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
理,享受同等待遇。

省发展改革委

4

出台和落实《关于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实施办法》;
开展省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优先支持
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的文化科技项目。

省科技厅

5

落实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
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企业,优先申报国家文
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省财政厅

6

为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培训1000名职业技术人
员;创建10个文化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7

出台和落实《关于土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优先安排文化产业“双十”工程项目用地指标。

省国土资源厅

8

协调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参加省内外各类招商引
资活动。

省商务厅

9

落实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文化产业
“双十”工程单位税收减免提供一站式服务。

省国税局、
地税局

10

出台和落实《关于工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省工商局

11

出台和落实《关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优
先支持文化旅游项目。

省旅游局

12

出台和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组织文化产业“双十”单位与金融机构开展银企对接洽
谈活动;举办文化企业上市辅导专题培训班。

省政府金融办

13

完成本部门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单位年度责任目标
任务。

省文化厅、
广电局、新
闻出版局

14

做好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实施日常工作。

省文化体制
改革和发展
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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