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发布人:hnskjt 发布日期:2013-06-26 文件号:豫财教〔2013〕135号
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3〕77号)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的通知》(豫科〔2012〕162号),经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和中期执行情况核查,根据项目实施和企业资金到位情况,现将2013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奖补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3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并通知如下:
一、省直有关部门应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并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奖补资金由高校、科研机构用于开展自主研究或改善科研条件,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使用和管理。
二、尚未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书的承诺和合作(委托)协议书的约定,及时落实资金,抓紧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并按时申请验收。
附件:2013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奖补资金预算表
2013年6月26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3〕77号)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的通知》(豫科〔2012〕162号),经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和中期执行情况核查,根据项目实施和企业资金到位情况,现将2013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奖补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3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并通知如下:
一、省直有关部门应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并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奖补资金由高校、科研机构用于开展自主研究或改善科研条件,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使用和管理。
二、尚未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书的承诺和合作(委托)协议书的约定,及时落实资金,抓紧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并按时申请验收。
附件:2013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奖补资金预算表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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