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3〕6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3〕61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1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3〕6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加快推进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0日

  加快推进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近日,海关总署以《海关总署关于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署科函〔2013〕128号)批准了《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落实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以打造国际网购物品集散分拨中心为目标,按照起步准备、建设过渡、运行完善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推进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起步准备阶段(2013年7月15日前)

  (一)工作目标

  按照海关总署复函和郑州海关提出的要求,细化修改《实施方案》;完善形成各项必备的支撑要素条件,2013年7月15日起开展信息技术平台开发和业务流程验证业务测试;完成信息技术平台及相关设施配套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全面启动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细化完善《实施方案》。

  (1)按照海关总署复函和郑州海关提出的要求,从税收、监管、统计、稽查、技术五个方面尽快完成《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工作。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

  完成时限:2013年7月10日前。

  (2)根据业务监管需要,提出检验检疫监管需求。

  责任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时限:2013年7月5日前。

  2.完善形成各项支撑要素条件,2013年7月15日开始业务测试。

  (1)制定实施在一定范围、一定规模内的业务测试操作方案。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时限:2013年7月5日前。

  (2)选择确定参与业务测试的网商、电商、支付商、物流商,建立业务测试运营体系,确保业务测试顺利进行。

  责任单位:郑州海关、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公司、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机场集团公司。

  完成时限:2013年7月10日前。

  (3)依托试点单位现有监管查验条件,完成卡口、仓储、分拣等海关监管设施及海关监管场所外检验检疫查验场地等改建工作,基本满足海关、检验检疫业务测试过渡期间的需要。

  责任单位: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时限:2013年7月10日前。

  (4)按照积极稳妥、风险可控的原则,制定过渡期间监管或服务保障办法,支持试点单位业务测试。

  责任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外汇管理局。

  配合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完成时限:2013年7月5日前。

  3.加快编制各专项建设方案,力争早日启动建设。

  (1)编制信息技术平台建设方案。组建高水平专业开发团队,对接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等监管需求,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专项技术开发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科学指导信息技术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外汇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3年7月10日前。

  (2)制定完善监管查验设施建设方案。根据业务监管要求,统筹制定完善海关、检验检疫查验场所及设施建设方案,提交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核通过。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时限:2013年7月10日前。

  (3)编制仓储物流设施改扩建和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专项方案。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完成时限:2013年7月15日前。

  4.制定落实必要的扶持政策,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1)按照省政府决定,省、郑州市财政尽快落实试点项目配套建设资金。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郑州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3年7月15日前。

  (2)研究出台扶持出口货物集聚的物流补贴、企业注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制定规划、用地、财税等方面支持试点项目建设的保障政策。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3年7月15日前。

  (3)加强协管、协检人员需求调研,制定人员配备方案,分步为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配备协管、协检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时限:2013年7月15日前。

  (4)加快河南保税中心公司股权变更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

  配合单位: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完成时限:2013年7月15日前。

  二、建设过渡阶段(2013年7月16日至10月1日)

  (一)工作目标

  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实现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国税、外汇、工商等部门监管系统以及河南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形成无纸化快速便捷通关新模式;完善适应业务迅速发展的相关基础设施;邮政服务试点业务网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招商工作取得突破;在业务测试的基础上,2013年10月1日实现技术平台上线试运行和较大规模业务扩展。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建设完善各项设施,形成运用信息技术平台较大规模开展业务的支撑条件。

  (1)基本完成信息技术平台建设。按照信息技术平台建设方案,完成关务、检务、物流、支付、电子商务等单项模块的开发和系统集成调试,基本实现E贸易数据交换、支付、安全认证、用户管理、物流管理、单证管理、仓储信息管理、通关物流控制等信息化管理功能和以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运单、电子税单等一系列格式化电子数据作为电子报关的随附单证,实现通关申报全程无纸化功能,达到上线运行条件。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时限:2013年10月1日前。

  (2)完成河南电子口岸服务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项目政务功能建设工作,实现与试点信息技术平台互联互通。拓展建设郑州航空口岸与河南保税中心公司“区港联动”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办、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省机场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外汇管理局、工商局、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完成时限:2013年9月30日前。

  (3)按照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场审核通过的监管查验设施建设方案,完成各项监管查验设施建设工作,经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时限:2013年9月20日前。

  (4)完成仓储物流设施和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改扩建工作。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完成时限:2013年9月20日前。

  2.加强政策研究和管理创新,积极与上级主管部委汇报衔接,争取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

  (1)各监管部门要加强相关政策研究,跟踪了解试点工作政策需求,积极与上级主管部委汇报衔接,及时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政策问题。

  责任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财政厅、国税局、外汇管理局。

  配合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完成时限:2013年9月30日前。

  (2)加强关检合作和监管创新,制定实施便利企业快速、便捷、顺畅的报关报检等通关监管办法,解决商品归类、要素申报、二次录入等影响通关时效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配合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完成时限:2013年7月31日前。

  (3)依托“区港联动”设施,形成河南保税中心公司与郑州航空口岸“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快速通关模式。

  责任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配合单位:郑州市政府、省机场集团公司、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完成时限:2013年8月15日前。

  (4)积极争取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支持,开通郑州至全球主要城市的国际普邮包裹、航空挂号包裹线路,增加EMS(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快递直封、直发邮路服务功能,按需扩大邮政服务试点业务网络覆盖范围,不断完善河南邮政全球服务体系;批准在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建立代办点,开展分拨业务。

  责任单位:省邮政公司、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完成时限:2013年7月31日前。

  3.强力推进招商工作,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网商、电商、物流商等,为扩大业务规模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省商务厅、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3年10月1日前。

  三、运行完善阶段(2013年10月2日至2014年5月底)

  (一)工作目标

  实现信息技术平台上线试运行,基本形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基础信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做好迎接海关总署试点中期评估工作;商业运营及物流运输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试点业务形成规模。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完成技术及相关支撑平台联网运行的测试优化工作,基本实现稳定运行及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和退税等建设目标,基本形成满足试点任务要求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基础信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全面达到海关总署试点中期评估要求。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外汇管理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3年10月5日前。

  2.强力推进招商工作,形成国内外知名网商、电商、支付商、物流商的集聚和规模效应。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省商务厅、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31日前。

  3.根据试点业务航空物流需求,增开、加密国际航线,开通运行国际货运包机。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机场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完成时限:2014年3月底前。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年底)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和《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正式验收;初步形成先发优势和国际网购物品集散分拨中心。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形成较为成熟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商业运营体系、便捷高效的政府监管服务新模式和相关基础信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出色完成国家试点任务,初步形成国际网购物品集散分拨中心。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等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前。

  2.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正式验收。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河南保税中心公司。

  配合单位:郑州海关等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前。

  五、组织实施

  试点工作推进坚持“省市联手、以市为主”的原则,郑州市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各阶段工作方案,健全决策、咨询、协调、督查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要抽调精干力量,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跟踪、督促、协调各项任务落实。试点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商业服务模式探索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招商等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研究、技术平台建设、现场业务监管保障等工作。其他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配合做好试点工作,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