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3〕6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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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3〕67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8月0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明确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
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13〕6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7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谢伏瞻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在认真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全面安排部署了我省下半年经济工作。现将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安排部署,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并将具体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政府将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1.要促进经济增速稳定回升。当前我省经济运行最大的难点在工业,重点是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及相关企业,特别是其中的省属国有企业。要坚持渡难关与促转型相结合,突出抓好减轻负担、降本增效以及产需对接、银企对接、用工对接等关键点,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回升。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等省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2.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提供服务,继续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稳产达产,支持扩充适销对路产能的项目加快建设,实现以畅补滞;推动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运营;将大用户直购电与发展电解铝、多晶硅、氯碱化工精深加工产品挂钩,促进困难行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走出困境。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河南电监办、省电力公司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遵循市场规律,千方百计开拓市场、扩大需求,调整产品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省属国有企业要增强紧迫感,充分发挥引导、支撑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对于连续亏损、扭亏不力的,要分析原因,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要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投资是当前稳增长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也是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要组织开展“强投资、促进度”活动,加快推进今年集中开工的1430个重大项目建设,尽快进入施工高潮。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相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5.密切跟踪、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动向,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在铁路、信息消费、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及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我省发展的薄弱环节,尽快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尤其要抓住国家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的机遇,加快郑州至万州铁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郑济、郑合、郑太等铁路纳入国家铁路规划修编。认真落实国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政策,尽快核准、开工一批油气管网、城市轨道交通、电网等重大项目。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铁路办、郑州铁路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电力公司、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通信管理局和相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6.要巩固农业发展好形势。要抓好秋季农业生产,加强秋粮田间管理,做好抗灾减灾工作,搞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力争秋粮再夺丰收,确保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50亿公斤以上。

  由省农业厅会同省水利厅、粮食局、供销社、农科院、农机局、农开办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7.要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畜牧业稳步发展。

  由省畜牧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8.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工作。

  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农业厅、气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省安全监管局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9.要扎实推进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同步建设,高质量、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南水北调中线渠首水源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由省南水北调办会同省水利厅、环保厅和相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10.要强化财政增收节支。受房地产相关税收增速回落、“营改增”试点等因素影响,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速预计会继续回落,这对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将造成负面影响。要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算。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支出管理,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省政府研究决定,统筹安排130亿元,集中财力用于稳增长、调结构。

  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地税局、国税局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11.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快支出进度,确保9月底前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各部门历年结余结转资金要及时合理安排,挖掘存量资金潜力。

  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12.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要继续保持融资增长势头,争取金融机构总部给予更多信贷支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确保全年融资规模5200亿元。

  由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负责落实。

  13.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加大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消费、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绿色环保等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继续给予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资金支持,保证重点在建续建工程和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

  由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河南银监局负责落实。

  14.深入开展“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工程,加快推进区域集优融资票据发行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扩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加强对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确保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

  由省政府金融办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负责落实。

  15.完善金融服务定价管理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负责落实。

  16.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和地下金融,深入排查金融风险隐患,及时锁定、防控和化解风险。

  由省政府金融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负责落实。

  二、坚定不移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17.加快发展服务业,把服务业做大。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放宽市场准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承接转移、促进集聚、创新模式、打造品牌,大力发展各种支持生产、便民利民、增加就业的服务业态,加快培育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比重提高。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18.要按照形成大物流的要求,充分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作用,紧密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和网络优势,构建物流通道,大力发展航空、快递、冷链、医药等优势特色物流,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壮大。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民航办、铁路办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19.信息消费具有巨大的需求空间。要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用好国家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加强网络通信建设,鼓励多元投资,优化消费环境,创新信息产品,推动电子商务、智慧城市、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增值、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20.要繁荣金融市场主体,强化金融集聚,推进金融创新,完善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加快建设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在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市加快形成一批金融集中区。

  由省政府金融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21.强化政府投融资公司考核评价,推动投融资公司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增强融资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2.进一步细化省级银行组建方案,做好与国家监管部门对接沟通,尽快实质性启动中原银行组建工作。

  由省政府金融办会同河南银监局负责落实。

  23.要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消费需求,大力发展旅游文化、教育培训、健康医疗、家政服务、商务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培育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旅游局、文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卫生厅、商务厅、财政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4.加快整合旅游资源,打造河南旅游品牌,发挥集群效应,充分挖掘、集中推介,做大做强我省的旅游业。

  由省旅游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5.优化提升工业,把工业做强。这是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坚持增量扩充和存量调整两手抓,实施改革开放、技术支撑、项目建设、政策支持四轮驱动,努力促进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增量扩充就是顺应国际产业发展方向和演进规律,结合我省比较优势,以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市场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增长速度快、引领作用强为标准,筛选出重点要发展的先导产业,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尽快将这些产业培育成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形成新的支柱产业。按照有关部门的研究,就全省而言,目前要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迅速壮大规模。存量调整就是依托现有基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通过承接转移、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延长链条等手段,对钢铁、建材、有色、化工、食品、纺织等传统支柱产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提升,推动其向集群化和高端化方向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6.承接转移,就是积极与国际跨国公司、大型央企以及民营企业中的行业领军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和产业对接,充分借助大型企业的市场、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深度融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合作,在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求发展。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7.兼并重组,就是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以优势企业为依托,围绕打造全产业链,通过并购、转让、控股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强强联合或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着力打造一批大型企业集团。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8.淘汰落后,就是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约束作用,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质监局等省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29.技术改造,就是紧紧围绕传统产业提升、智能及清洁安全发展等重点,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对现有企业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提高先进产能比重。链条延伸,就是加快产业从点式发展方式向链式发展方式转变,把靠近技术前沿、靠近终端消费作为产业链延伸的重点方向,做强核心环节,补充链条缺环,提高精深加工度,扩大终端产品规模,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负责落实。

  30.要稳定发展农业,把农业做优。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优质、生态、安全的农产品需求越来越迫切,做优农业潜力很大。要顺应这一趋势,通过稳粮、提效、转型,进一步优化农业产品和产业结构。稳粮就是结合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优化品种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提高粮食单产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效就是围绕提高农业投入产出率,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推广应用,加强良种繁育,积极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大力发展壮大特色高效农业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着力提升农产品品质,不断提高农业比较效益。转型就是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模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农开办、水利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粮食局、科技厅、农科院、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供销社、畜牧局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1.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支撑。调整产业结构从根本上讲要靠科技创新,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从根本上讲也来源于科技创新,必须切实制定好落实好科技创新及其促进产业升级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关键环节、关键设备技术改造。要继续实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程,积极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之间建立机制灵活、互惠高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瞄准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集体攻关。要支持鼓励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协同创新中心等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模式,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推进科技资源在全社会的集成、开放、共享和公用。要大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尽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要完善目标导向、成果转化、人才发展等机制,增强创新活力。

  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科学院、农科院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2.要真正做到超常规发展,必须通过创新;没有创新,就很难有大的发展、长久的发展。对于我们内陆欠发达省份来讲,创新尤其要注意三点:第一,用好国家级平台。河南农大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被列入国家确定的14家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要把这个品牌做好、打响,做成一个示范工程。第二,扶持创新的资金要集中使用,这样便于攻克关键性的、共性的技术难题。第三,要强化开放意识,大胆引进创新型人才,有了人才,创新就有了支撑。

  由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学院、农科院等省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33.建好产业发展载体。推进结构调整,必须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等发展载体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集群,把各类载体建成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4.要尽快建成航空、铁路、公路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枢纽,更好地发挥我省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头作用,紧紧围绕建设大枢纽、培育大产业、塑造大都市的发展主线,加快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机场二期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航空物流、航空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等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试运行并尽快形成规模,带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郑州市政府、省民航办、铁路办、郑州铁路局、郑州海关、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35.着力提升产业集聚区核心竞争力。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集聚优质产业资源和生产要素,加快构建规模大、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产业集群。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6.抓好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突出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强化招商引资,推进有序集聚,打造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城区经济增长中心和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商务中心区对产业发展的服务能力,增强特色商业区对扩大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还要正确处理好载体与原有经济形态的关系、引进企业和原有企业的关系,以新型载体带动原有经济体发展,以新区带动旧城区发展,使新老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坚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

  37.要提升城镇吸纳就业能力。认真实施城镇创造就业岗位促进计划、就业创业培训促进计划、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促进计划,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8.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握分步骤、有重点、过渡性的要求,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使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公安厅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9.深化推动农业人口转移的农村配套改革。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收益的有效途径,增强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动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公安厅、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0.优化城镇形态和布局。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构建以郑州为中心、洛阳为副中心、“米”字型轴带为支撑的城镇布局,形成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1.提升城市建设品质。重点推进城镇生态环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智能化水平,传承保护城市历史文脉,打造绿色宜居生活环境、畅通高效交通网络和集约有序的城市空间。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环保厅、林业厅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2.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农村人口最大限度向城镇转移,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以城带乡能力,构建新型城乡关系。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3.创新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重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城建融资、生态环保、社会管理、城市规划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公安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44.在财政、金融、土地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环境。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5.要认真总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践,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城镇化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由省委农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大开放招商力度,大力承接产业转移

  46.紧盯大企业和大项目招商。大企业和大项目具有很强的配套集聚力、产业带动力、资源吸附力、品牌影响力。招进一个大企业,建设一个大项目,就会引来一批配套项目,形成一个产业集群。尤其对一个县来讲,甚至可以实现跨越式发展。所以,要瞄准目标,突出重点,主动出击,加强服务,促进更多大项目落地。对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产业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工业项目,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哪怕支持力度大一点,也要下决心引进,以加快实现新兴产业的“无中生有”和传统支柱产业的“有中出新”。

  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7.要围绕产业链条招商。要按照年初部署,突出延链、补链两个关键点,继续抓好电子信息、食品、家电、家具、纺织服装、金属制品、新型建材等产业集群招商,力争取得更大实效。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8.要强化签约项目落实,按月考核重大项目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要提高服务意识,尽最大努力改善政务环境,尤其要注重细节,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由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49.要转变职能。核心是简政放权。要按照“能放尽放、提高效率、调动基层积极性”的原则,适时再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事项要简化审批程序、公示审批流程、完善“窗口”办事制度、提供“一站式”服务。

  由省编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50.要尽快出台产业集聚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省直部门目标考核评价办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统计局、省政府目标办负责落实。

  51.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发展非公经济的两个36条,坚决打破各种“玻璃门”、“弹簧门”,为非公经济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创造条件。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52.要解放思想,加大教育、医药卫生、养老等社会领域开放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和服务业加快发展。当前有三件事情比较紧迫,有关部门要抓紧推进。第一,对已确定面向民间投资的盈利性和准公益性项目,尽快明确特许经营条件和政策,公开招标确定项目业主;第二,对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与运营取得良好效果的,省市财政要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三,改革工商注册登记制度,宽进严出、先照后证,降低中小微企业发展门槛。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局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53.要深化国有企业尤其是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做大做强主业,推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各级政府要尊重企业的发展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地位,不要盲目引导企业进入非主业领域投资。

  由省政府国资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54.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农电体制改革,启动县供电企业“代管体制”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南电监办、省能源局、电力公司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55.用好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权。要主动与国家部委对接,争取三大国家战略规划中一些原则性政策具体化。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政府各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56.创新要素保障机制。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必须大力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这样既能扩大就业,又能促进群众增收,还能有效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力。要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市场化改革,加强教育与需求的衔接。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农业厅、民政厅、扶贫办、残联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57.继续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建立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制度,实行用地单位闲置浪费土地黑名单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发展需要。

  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58.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建设,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由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会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9.实施好“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60.要千方百计促进居民增收,努力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以上的目标。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农业厅、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61.要关注困难群体,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由省民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62.密切关注经济增速下行对就业的影响,落实好促进就业的措施,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严防就业率下降引发社会风险。当前重点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要全面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搞好专项服务,大力促进就业公平,尤其要注意引导毕业生及家长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毕业生主动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到农村、基层就业,到军营献身国防报效国家,或者自己创业。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63.抓好安全生产,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把所有的环节、所有的细节工作做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6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添加和违法生产加工行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由省政府食安办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厅、农业厅、商务厅、畜牧局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65.做好治安和信访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从制度上解决矛盾,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由省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维稳办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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