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3〕9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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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3〕95号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1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应对气候
变化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3〕9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8日

  河南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全球性问题。中央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机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552号),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基础条件和未来趋势分析

  一、自然条件

  我省地处我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是我国古代文明发祥地之一。国土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17位,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73%。地势基本上是西高东低,北、西、南三面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沿省界呈半环形分布,中、东部为黄淮海冲积平原,西南部为南阳盆地,平原和盆地、山地、丘陵分别占总面积的55.7%、26.6%、17.7%。我省属暖温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具有冬冷夏炎、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复杂多样和气象灾害频繁等特点。全省年平均气温14.4摄氏度,平均降水量771.1毫米,无霜期190~240天。洪涝、干旱是我省主要的气象水文灾害。

  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我省土地资源以耕地为主,耕地总面积所占比例居全国第2位。我省横跨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四大水系,水资源总量403.5亿立方米,居全国第19位。全省森林面积37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2.19%,森林蓄积量1.29亿立方米,植被类型多样,动物资源丰富。煤炭资源保有储量280亿吨,石油资源基础储量5400万吨,2000米以内煤层气资源量近1万亿立方米,水能技术开发量约335万千瓦。全省平均年日照数2100小时,年太阳能储量每平方米1300千瓦时,可开发风电资源约1000万千瓦。全省农作物秸秆和林业“三剩物”(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年产生量约1亿吨,畜禽粪便约1.5亿吨,城镇生活垃圾约1440万吨。全省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旅游资源单体和A级景区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气候变化趋势及其影响

  近50年我省气温升高0.73摄氏度,冬夏温差明显缩小,日夜温差趋于减小。全省年平均降水量呈波动性变化特征,平均年降水日数呈减少趋势。全省极端干旱事件明显增多,强降雨频繁,雪灾、霜冻、低温冷害等灾害危害加重。预计未来我省气温呈进一步升高趋势,到2020年全省平均气温相对气候平均值升高0.8摄氏度左右,到2050年升高1.9摄氏度左右。四季中夏季升温最快,酷热天气将增加,降水量仍呈波动性变化特征。随着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继续增加。

  气候变化对我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造成诸多影响。气候变暖将使我省农业种植制度发生变化,种植带北移,物种分布格局发生改变;晚霜冻发生概率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加,使农作物产量波动增大。气候变化使我省原有生态系统功能受到影响,夏季高温热害加剧了林作物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危险,家畜疫病的发病几率增多;湿地加速萎缩、功能退化。降水变化加剧了水资源分布的不均衡,降水强度增大加大了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和水资源调度难度。部分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几率增加,夏季热病增加,影响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气候变化诱生地质灾害多发,对重大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暴雨(雪)、雾霾等极端天气导致交通事故、城市内涝等公共安全事件增多。

  三、温室气体排放现状及趋势

  据初步核算,2010年全省温室气体排放量约为642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下同)。其中: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为52300万吨,占79.4%;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为6100万吨,占9.3%;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为6000万吨,占9.1%;废弃物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500万吨,占2.3%;土地变化与林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700万吨(碳吸收)。2010年全省二氧化碳排放量为5.36亿吨,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按2005年可比价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76吨/万元,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为6.3吨/年。

  “十一五”期间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呈上升趋势,2010年比2005年净增1.3亿吨,增长26%。从排放领域看,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增幅较大,达到35.6%,主要原因是“十一五”期间我省水泥、化工、有色以及己二酸等高碳产业(产品)有较大幅度增长;其次是能源活动,增幅达到34.1%,主要是化石能源消费增长所致;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降幅达到11.8%;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排放量基本保持不变;林业碳汇有较大幅度增长,增幅达到88.9%。

  预计“十二五”期间全省温室气体排放量(含碳汇)将保持年均4.8%左右的增幅,总量达到8.7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含碳汇)将保持年均5.8%左右的增幅,总量达到7.1亿吨。预计到2015年,全省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3吨/万元,较2010年下降17%左右。

  四、工作成效和面临形势

  (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产业结构向低碳化转变。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规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3266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比重达到80%,在血液制品、生物医药、生物育种、新型合金材料、智能电网装备、生物能源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和产业优势。物流、文化、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2012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9018亿元,占GDP比重为30.3%。

  能源结构得到优化调整。煤炭消费比例有所降低,油品、天然气使用量有所增加,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据初步测算,2012年石油、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

  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十一五”期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1%,年均下降4.4%,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8.48%。电力、煤炭、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中一批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工作深入推进,“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49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

  森林碳汇能力持续增长。以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为载体,持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地区防护林建设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山区生态保护体系、生态廊道网络建设、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和村镇绿化等一批省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造林面积151.68万公顷,新增森林蓄积量0.27亿立方米。

  (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

  农业适应能力得到增强。“十一五”期间,全省改造中低产田885万亩,建成高产稳产田207万亩,实施了38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550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降低化肥、农药施用强度。育种能力不断增强,优质小麦和优质玉米的供种量居全国第1位。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控能力显著提高,中、短期预报准确率分别达到75%和90%以上。

  生态适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建成各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164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3个,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率达到90.02%,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湿地自然保护区达到17处,湿地公园4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5处,总面积50.4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2%。“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4万平方公里,地质灾害明显减少。

  水资源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相继建设了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全线开工,燕山水库建成并发挥效益,沙颍河、涡河、小洪河治理基本完成,378座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完成。2012年全省各类供水工程年供水能力达到264亿立方米,基本形成供水保障体系。

  气候变化灾害管理得到加强。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先后出台了《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省政府令第128号)等法规和规章,完善了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工作流程。加强了农村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开展了气象灾害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绘制了全省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图。

  (三)应对气候变化能力逐步提升

  相关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先后公布了《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了《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河南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印发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河南省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河南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基础研究和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编制完成了《2005、2010年河南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河南省近50年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河南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研究》、《河南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研究》、《气候变化对大型水利工程影响研究报告》。建立了太阳能资源评估系统,开展了风能资源观测和普查工作。加大了气候变化教育与宣传力度,提高了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阶段,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产业结构方面。我省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低,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工业结构中原材料和资源型工业所占比重较大,煤炭、电力、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近60%。随着工业化发展,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量呈持续增长态势。

  能源结构方面。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主导地位,2012年煤炭资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由于调整能源结构受到全省能源资源禀赋和资源结构制约,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难以发生根本性改变。

  农业生产方面。我省是农业大省、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重要的农产品、畜产品生产基地,但农业基础设施不尽完善,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还比较薄弱;化肥施用结构不尽合理,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排放量大,粮食和畜牧业发展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城镇化方面。“十二五”时期随着全省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能源、资源消费需求强劲,建筑、交通、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能源消费将呈刚性增长,势必导致碳排放总量相应增长。

  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我省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在未来气候变化的情况下,大多数河流径流量减少的趋势还在加剧,水资源系统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还较弱,水资源开发和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省生态环境脆弱,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水土流失较为严重,部分地区湿地退化加重,迫切需要通过植树造林、恢复湿地来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和生态内生修复能力。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可用于植树造林和恢复湿地的用地空间有限,保护林地、湿地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对低碳发展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一些地方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缺乏低碳发展的统筹规划和总体布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任务、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组织、机构、人员保障乏力。二是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尚需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体系亟待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核算、考核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技术、资金、人才不足等问题突出。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以及低碳技术等研发能力不足,低碳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尚未形成,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职业化教育培训体系尚未建立,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有待提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导向,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并重,把控制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作为重要着力点,综合运用调整结构、节能减排、增加碳汇等多种手段,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快构建低碳产业、低碳城镇、低碳交通和低碳消费体系,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努力建设美丽中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对气候变化与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相互促进。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能力。

  坚持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两种手段并举。在积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减缓经济高增长带来的高排放的同时,积极调节经济、社会、资源和生态系统,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做到减缓与适应并重,实现效益最大化。

  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同步推进。把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里的核心关键技术作为科技创新的重点,构建科技创新体系。科学制定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体制机制。

  坚持统筹全局与突出重点紧密结合。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任务,把优化结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提高基础能力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三、主要目标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综合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趋势,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主要目标是:

  ———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成效明显,高耗能产能过快增长势头得到较好控制,碳汇造林进程加快,城市绿化造林和铁路、公路等通道绿化深入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和可持续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左右,单位GDP能耗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61%,森林蓄积量达到1.596亿立方米。预计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1%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提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新进展,抗逆品种选育、栽培耕作技术改进等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生态治理和修复工程全面推进,抗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到2015年,全省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60%。预计到2020年,全省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以上,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90%。

  ———低碳发展体系初步确立。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3%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以上,其中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林业生态省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能源结构继续优化,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主要节能减碳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等领域试验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5511”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建设5个低碳示范城市、50个低碳产业示范园区、100家低碳示范企业、100个低碳示范社区。初步构建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城镇体系、消费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

  ———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产业、财税、金融、技术和消费政策逐步完善,法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和技术示范推广取得初步成果。区域气候变化科学研究、观测和影响评估水平不断提高,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气候变化领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素质不断提高,人才结构不断优化。

  ———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省级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和协调机构,充分发挥专门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横向配合,不断增强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系统管理能力,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考核制度,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体系。

  第三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碳汇,着力控制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努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低耗能、低排放、高附加值产业,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低碳产业体系。

  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发展。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指标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持高标准建设产业集聚区,严禁高污染产业和落后产能进入。

  改造提升传统高耗能产业。钢铁行业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技术改造水平;有色金属行业要发挥铝工业产业基础优势,推动煤电铝产业链深度融合和铝加工集群发展;电力行业继续推进“上大压小”(上大发电机组,关停小发电机组);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煤炭、化工、纺织等其他传统产业;推进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大力发展低耗能、低排放、高附加值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打造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科学布局、有序推进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推进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生物农业等优势产业发展,提高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配套水平,发展超硬材料、高强轻型合金、特种纤维等新材料制造产业;积极发展轨道交通装备、智能电网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产业。着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加快发展高成长性服务业,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基地。

  二、积极优化能源结构

  优化发展化石能源,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

  着力优化化石能源结构。强力推进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依托省煤层气公司和骨干煤炭企业,加快焦作、安阳—鹤壁、平顶山等高瓦斯、高地压矿区煤矿瓦斯(煤层气)地面抽采和利用工作。实施“气化河南”工程,优先发展管道燃气,积极利用煤层气及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等气源,着力推进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和中石化新粤浙线、新鲁线等国家主干线河南段建设。依托国家西气东输骨干管道,加快构建省级燃气干网,配套完善各地支线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中原油田和叶县地下储气库,到2015年,天然气使用量达到130亿立方米,全部县(市)城区、产业集聚区和200个以上重点镇用上管道天然气。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以加快发展燃料乙醇、生物柴油、沼气发电为重点,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到2015年,新增生物液体燃料产能100万吨、沼气等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豫西沿黄山地、伏牛山东部丘陵山地、大别山区和太行山东部等风能资源相对丰富地区为重点,加快发展风电,争取“十二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40万千瓦。以公共建筑和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屋顶为重点,稳步发展太阳能发电,建设一批屋顶光伏电站和光伏发电示范小区,到2015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以上。在水资源丰富地区,结合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小水电资源开发,到2015年,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5万千瓦。合理布局地热能资源开发项目,积极发展与建筑结合的地热利用和地源热泵供暖制冷技术。稳步推进核电项目规划建设。

专栏1 “十二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点工程

  可再生能源发电:实施一批光伏、风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五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425万千瓦,其中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40万千瓦、沼气等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小水电装机容量5万千瓦。

  生物液体燃料:开展纤维乙醇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以工业、餐饮废弃油脂和含油林木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示范工作,五年新增生物液体燃料产能100万吨。

  三、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

  积极开展国家和省两级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把完善林业生态系统、提升生态效能作为林业生态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推进林业剩余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林业和其他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碳汇。统筹城乡绿化,加强荒山造林,推进“身边增绿”工作,继续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加强全省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态能源林建设。在平原生态涵养区、太行山地生态区、伏牛山地生态区、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区四大区域以及沿黄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沿淮生态保育带,实施长江中下游、淮河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和太行山绿化工程等。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构建种类多样、功能强大的山区森林植被,优化林地结构,挖掘林地增产增收潜力,全面增强森林碳汇功能。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建立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批管理。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继续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控工作。

专栏2 “十二五”时期林业生态重点工程

  1.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退耕还林、重点地区防护林、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造林补贴试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等工程建设。

  2.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实施生态廊道网络、“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山区营造林等四大工程。

  到2015年,新造林1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61%,森林蓄积量提高到1.596亿立方米。

  四、着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碳

  (一)工业领域

  重点推进电力、建材、化工、钢铁、有色、轻纺等行业节能减碳工作,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推进低碳试点工作,有效控制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电力工业。推进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以煤气化为龙头的多联产、超临界大型循环流化床等清洁发电示范工程建设。合理布局高效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发展天然气热电冷联供分布式能源。结合城市热网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小锅炉替代工程,在热负荷集中地区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加快电网智能化建设,加快火电机组和电网技术改造,降低厂用电率和输配电线损。

  建材工业。严格控制总量扩张,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密封材料和低辐射玻璃等。鼓励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积极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玻璃行业发展富氧、全氧燃烧等先进节能技术,推广使用节能技术成熟的玻璃窑炉。陶瓷行业淘汰燃煤窑炉,鼓励使用以天然气、大型煤制气为主的清洁燃料。

  化学工业。合成氨行业重点推进化肥原料路线和技术路线改造,发展大型高效造气炉。纯碱行业推广蒸汽多级利用、变换气制碱技术等节能技术,推进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改造。电石行业加快采用大型密闭式电石炉,重点推广炉气利用、空心电极等低碳技术。己二酸、硝酸行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控排技术显著减少氧化亚氮排放。鼓励使用六氟化硫混合气和回收六氟化硫。

  钢铁工业。推进烧结机全部加装余热回收装置工作,钢铁行业焦炉基本采用干法熄焦技术,高炉全部配备高效喷煤和余热余压回收装置,提升转炉负能炼钢水平。推广应用蓄热式燃烧、电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低温轧制、在线热处理、能源管理中心及优化调控、高炉渣及钢渣显热回收等节能技术。建设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体系,积极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

  有色金属工业。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减少单位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电解铝行业重点推广新型阴极结构、新型导流结构、高阳极电流密度超大型铝电解槽等先进低碳工艺,推广发展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全电流)技术及成套装置。铅熔炼行业发展短流程连续炼铅冶金技术和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炼铅新工艺,锌冶炼行业发展新型湿法工艺,镁冶炼行业积极推广新型竖窑煅烧技术。

  轻纺工业。造纸行业全面推广清洁制浆、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加快淘汰后造纸产能,促进产业升级。制革行业推广节能转鼓等节能设备。棉、毛纺织行业进一步推广新型纺纱技术。食品、医药、纺织、造纸等行业加快推广生物酶催化和应用等关键技术,实施发酵工艺绿色低碳技术改造。

专栏3 “十二五”时期工业节能减碳重点工程

  支持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对工业企业高耗能设备进行更新淘汰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实施节能改造。到2015年,全面完成低效工业锅炉、窑炉、电机、变压器等更新改造,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十二五”时期在全省主要行业开展100家企业低碳试点,形成14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减碳能力。

  (二)交通领域

  加快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组合。统筹做好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构建衔接顺畅、节能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及BRT(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能力建设,建设与城际轨道、铁路、航空运输配套的城乡客运集散体系,加强城际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地铁等多种运输方式的顺畅衔接,促进客运“零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积极发展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模式。以开展交通运输部甩挂运输试点和实施绿色货运项目为契机,推进甩挂运输场站建设,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甩挂运输企业。

  推广应用低碳型交通运输装备及机械设备。提升运输装备及机械设备专业化、标准化、大型化水平,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运输装备及机械设备,加大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营运车辆标准化改造,推广使用站场设施装备和营运车辆节能减排技术。推进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交通运输装备及机械设备应用,因地制宜地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中推广应用天然气,推广应用混合动力交通运输装备。到2015年,全省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7%左右。

  加快建设智能交通工程。重点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联网收费和联网监控工作,提高行车效率。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货运场站车辆及装卸机械智能化调度系统,实施无纸化作业、城市智能化公共交通与运营管理工程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安全性。

  发展低碳型运输服务。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增强低碳交通信息服务功能,促进公共低碳交通选择。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引导公众低碳出行。实施节能驾驶培训工程,倡导绿色、节能驾驶,推广汽车绿色节能驾驶操作与管理经验、技术。

专栏4 “十二五”时期交通重点工程

  实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示范工程、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工程、公路甩挂运输节能减排试点工程、绿色驾驶工程、内河振兴工程、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推广示范工程、智能交通节能减排工程、节能型公路工程、交通运输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十大工程,“十二五”时期形成8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减碳能力。

  (三)建筑领域

  深入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积极推进低碳生态城区建设和绿色农房建设,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到2015年,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实施率达到98%以上,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

  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到201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500万平方米。着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进行综合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面积600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下降15%。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快太阳能建筑光热一体化推广应用,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电建筑等示范工程,推动太阳能光电在建筑中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用于建筑物的供暖与制冷。“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新建建筑中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他城市达到25%以上。

  大力发展绿色新型建材产业。结合各地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节能利废、生态环保、安全耐用的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合理布局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重点做大做强一批生产标准化、管理现代化、装备自动化、产品先进化的龙头建材企业。

专栏5 “十二五”时期建筑领域重点工程

  实施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工程。对集中采暖按供热表计量收费居住及公共建筑实施改造,到201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500万平方米。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到201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规范化应用5000万平方米。实施建筑供暖空调系统改造示范工程。“十二五”时期形成4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减碳能力。

  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工程。“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26亿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利用建筑面积8000万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利用建筑面积460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50兆瓦。

  实施绿色新型建材示范工程。到2015年,新型墙体材料年产达到480亿标砖,年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5000万吨以上。

  (四)其他领域

  结合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有效控制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农业源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型生态农业,推广普及节水灌溉和低排放高产耕作栽培技术,切实提高土地产出效率。通过改良作物品种、改进种植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反刍动物饲喂配方研究,推广优良反刍动物品种和规模化饲养管理技术,减少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少(免)耕技术,增加农田土壤碳贮存。推广应用节油、节电等农业机械技术及设备。到“十二五”末,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65%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还田率达到80%以上。

  控制农村生活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能源综合利用,支持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建设沼气工程,对周边农户实施集中供气。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规模化生产和使用,鼓励建设生物质集中供气工程,积极推广生物质炊具。全面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到2015年,在适宜地区新发展农村户用沼气48万户,建设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1000处,绿色能源示范县达到12个。

  控制废弃物处置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再生资源利用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支持郑州、漯河、商丘等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加强郑州、洛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着力推进许昌市大周镇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区、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洛阳、焦作市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百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或基地,百家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控制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

  发展低碳商业。结合全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加强商场、宾馆、餐饮机构、旅游景区等服务设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消费行为引导,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抑制不合理消费。完善低碳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低碳产品比重。

  第四章 适应气候变化

  围绕农业、城乡基础设施、生态、水资源、公共卫生、灾害管理等重点领域,积极采取综合对策与措施,夯实基础,全面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一、提升农业适应能力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积极推进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提高抗旱水源保证率,建立完善农业高效灌溉体系。加快改造中低产田,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在粮食生产核心区集中打造6000万亩平均亩产1吨以上的高标准粮田。到2015年,全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0万亩以上,节水灌溉率达到32%。

  调整农业结构和种植制度。大力培育和推广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等抗逆品种,积极开发增产潜力大、适应性广的优良新品种。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促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业区集中,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适应气候变化趋势,有序调整种植制度,发展多熟制,提高复种指数。

  加强养殖业适应性管理。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推动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加强畜禽良种繁育推广工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工程、粪污处理设施和动物防疫体系、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和追溯体系等建设,提高养殖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培育产量潜力大、品质优良、综合抗性突出和适应性广的小麦、玉米等新品种。加强重大畜禽疫病防控检疫技术研究,推进耕地质量定向培育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工作,重点推广耕地定向培育、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水肥一体化等农田节肥、节水、接地新技术,建设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与保障工程。

  二、提升城乡建设与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合理布局城市建筑、公共设施、道路、绿地、水体等功能区,禁止占用城市绿地,保留和恢复城市河网水系,鼓励城市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地建设采用渗水设计。加强城乡节水工作,推进雨洪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灾害避险场所,提高供电、供水、供热、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完善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预警保障和应急系统,减少因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发的事故。

  强化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加快流域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安全运行气候风险评估和维护保养,提高交通运输业信息化水平和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优化公路、铁路、机场、管道等交通设施设计和选址方案。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西气东输管道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维护能力,确保安全运营。

  三、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能力

  提高林业适应能力。积极实施良种工程,到2015年,主要造林树种种子全部实现基地供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8%。加强森林火灾、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科学构建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基础设施与林火阻隔系统;加强森林病虫鼠害监测预警防控工作,推广森林有害生物生态防控技术。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种质资源库。实施湿地、自然遗产、地址森林公园等自然景观保护工程。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在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建立野生动物种源基地和野生植物培植基地,促进濒危物种繁育,严格保护濒临灭绝物种,维持物种和基因多样性。注重改良植物品种,丰富生物多样性。

  加强生态脆弱区治理与恢复。深入推进沙化土地治理,加强黄河故道、沿黄沙地风沙和荒漠化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治理坡耕地为主攻方向,开展豫北太行山、豫西伏牛山、豫南桐柏山和大别山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综合治理,力争到2015年,完成易灾地区、革命老区、黄河淤地坝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建设任务。实施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实现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四、提升水资源适应能力

  优化水资源配置。针对气候变化导致区域干旱等极端事件频发,加强对全省水资源的统一调配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经济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雨洪水、中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区域人工增雨作业,加快实施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工程。推进水权改革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建立受益地区对水源保护地的补偿机制。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建成河口村水库,推进出山店等大中型水利控制性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河流治理,加强淮河、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全面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及配套工程。开展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工程前期工作,建设引黄、引淮等一批灌溉和调蓄工程。加强水源地建设保护,重点做好丹江口库区和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及承担城市供水任务的大中型水库的保护工作。加快河流生态修复、雨洪利用、地下水补源、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五、提升公共卫生系统适应能力

  加强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评估与监测。研究评估气候变化对区域人群健康的影响,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康教育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完善天气与人体健康监测预警网络和公众信息服务系统,为气候敏感脆弱人群和气候相关疾病患者提供专项信息服务。

  制定气候变化影响人体健康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季节性、区域性防治重点。建立健全气候变化相关媒传疾病等传染病防控体系。修订高温酷暑等劳动防护标准,加强公众健康教育,普及适应气候变化的卫生保健、营养知识和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应急防护技能。

  第五章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研究,建立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健全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研究

  开展低碳发展政策研究,探索我省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模式和途径,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考核体系。围绕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围绕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领域开展适应性对策和措施研究。加强适应气候变化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气候变化适应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等专项研究。

  二、建立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

  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统计体系,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制定地方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规范清单编制方法和数据来源,构建省、市和重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加强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能力建设,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的专职工作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

  三、健全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和各类极端气候事件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提升极端气候事件风险管理能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以粮食、水资源安全应急保障为目标,重点建设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加快在郑州建设国家中部人工影响天气跨区联合作业指挥中心和基地。加强大气、陆地、生态、环境等相互作用信息的采集,完善气候变化监测、预测、评估系统,促进信息资源全面、多层次共享。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水平。健全防灾责任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水源、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培养防灾减灾专业队伍,提升防灾减灾特种装备水平,加强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宣传和培训,增强防灾减灾基础能力。

  第六章 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提高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能力。

  一、开展气候变化领域基础研究

  建立我省长时间序列、高精度的气候变化历史数据库,推进我省气候变化的事实、过程、机制和归因研究工作。开展我省极端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强度、范围等特点、演变规律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影响研究,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我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研究,加强重点区域和行业风险调查、分析及评估。着重加强气候变化对我省农业、水资源、重大工程、人体健康等重点领域的影响和适应研究,以及城镇化进程、土地利用变化、人为气溶胶排放等与我省气候变化关系的研究,科学评估人类活动对我省气候变化的影响,研究自然和人为因素对我省气候变暖的影响,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效益评估。

  二、加强关键技术研发

  能源领域重点推进高性价比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地热能、大功率风能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智能及绿色电网、高压特高压节能环保型输变电、煤层气发电等技术,以及煤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和煤基清洁能源生产等技术研发。工业领域重点推进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等高能耗行业节能技术研发,积极开展新型阴极结构铝电解、中低浓度瓦斯(煤层气)富集、低温余热能量转换器、新型节能换热器、节能电机、高效热电联产、节能型工业窑炉、节能型煤粉磨机等装备研发,开展提高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水平和资源利用率技术研发。交通领域重点推进公路隧道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进车船节能技术改造、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新能源汽车和储电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建筑领域重点推进民用建筑集中供热、管网热量输送、新型建筑设计、生活燃料、照明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农林业领域充分发挥我省在小麦、玉米育种等方面技术力量优势,着力培育产量潜力大、品质优良、综合抗性突出和适应性广的小麦、玉米等新品种,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过程、森林保护、林业固碳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和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制定技术路线图,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三、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

  加大科研投入,加快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创新以及能源开发、节能和清洁能源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并尽快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编制我省应对气候变化技术推广目录,加大对列入目录的装备、产品在财税、投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重点推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温低压余热发电、高压特高压节能环保型输变电、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全电流)、富氧底吹—氧化还原直接炼铅等高耗能产业节能技术装备;大力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高炉余能余热利用、烧结余热利用、节能低碳水泥生产、高效干燥及速冻、节能多晶硅制备、低能耗镁冶炼、水源地源空气源热泵高效应用、太阳能热水热泵、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清洁能源供给、煤的清洁高效利用、高耗能产业节能与提高能效、增强碳汇和控制农业温室气体排放等先进适用技术。支持产业基础良好区域强化优势资源配置,加快培育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推进低碳技术产业化、低碳产业规模化发展,打造50个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的低碳产业示范园区。

  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省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扶持企业自主创新专项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围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两大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前沿技术研发,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瞄准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前沿技术,采取以市场换技术、嫁接、合作等形式,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强技术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产学研合作,建立多方参与的产业创新联盟。完善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并保护创新主体依法享有低碳技术和气候变化适应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加快省内高校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完善期权、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着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从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第七章 保障措施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为落实本规划,要采取以下有效保障措施。

  一、法制建设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根据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发展、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立法工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推动适时修订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条例》等法规,保持各领域政策与行动的一致性,发挥协同效应。

  二、体制机制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体系。研究制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统一部署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解决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归口管理职能,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统筹结合、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政策体系

  完善财政优惠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产业、财税、金融、价格等多种政策手段,构建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体系。根据我省在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开展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研究制定差别化、分类指导的应对气候变化区域政策。对重点开发地区,鼓励走低消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力度;对限制开发地区,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活动;对禁止开发地区,禁止发展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实现污染“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四、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资金支持。灵活运用财政引导性资金,更多吸引社会各界资金进入低碳经济领域。积极拓展利用外资渠道,大力争取国外援助和政府优惠贷款。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明确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典型生态区域,由生态受益地区对其利益损失进行补偿。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研究碳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制定重点企业(单位)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法。

  五、人才队伍

  依托省内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系统培养应对气候变化的专业人才。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科研基地,组建具有国际化视野、多学科交叉优势的高层次专家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领域的职业化教育培训体系,培养温室气体统计和核算队伍,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围绕探索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着力引进和培养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六、宣传引导

  广泛、持续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工作,将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纳入科普教育、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行动,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和低碳商业等创建和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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