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3〕10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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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失效)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3〕105号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2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建设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

豫政办〔2013〕10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14—201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4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2014—2016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合作协议》,特制定本规划。

  一、监管现状与形势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人口大省、食品药品生产和消费大省。目前,全省有持证的食品生产单位47.7万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34.3万家,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近8万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食品摊贩160万家左右,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近年来,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稳中有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现状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特别是我省食品药品产业规模大,产业链条长,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较高,食品药品产业安全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管理能力不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监管形势复杂严峻。为此,必须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快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系统建设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战略,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目标提供安全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整合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政府监管、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快构建机构健全、队伍集中、装备完善、广覆盖、专业化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建设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整合存量资源,科学配置增量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二是坚持突出重点、规范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规范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三是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实施。落实各地政府负总责要求,科学划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权与支出责任,有序推进保障体系建设一体运作、协同联动。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进保障体系建设。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健全食品药品行政监管体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要求,实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分级管理,加快省、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成省、市、县、乡四级贯通、协调一致、高效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监管体系;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设立乡镇或区域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审评认证、信息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办的职能作用,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运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强化各级公安部门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和风险排查中的作用。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严格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和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

  (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整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资源,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特别是县级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引导和扶持企业提高自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装备设施配备,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制订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优势食品地方标准。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判断和风险评估,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能力建设,提高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抽检,推动监测与监管联动衔接。

  (三)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市、县、乡级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市、县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基本设施和装备。增加食品药品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调拨与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供应。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融合的原则,建立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先行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猪肉、蔬菜、酒类产品、保健食品、中药材等方面实现电子追溯,并逐步拓展到其他重点品种,实现重点品种实时监控。应用现代信息手段,推进电子监管技术应用,配备信息化监管执法装备,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样品抽检、行政处罚等现场电子化办公,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五)加快食品药品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快地方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制(修)订工作。研究制订牛、羊等畜禽屠宰和餐厨废弃物、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等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适时修订《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推动《河南省食品安全条例》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尽早纳入地方立法计划。加强监管制度设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制订行业协会组织建设、信息公开发布、报道责任追究、消费者参与等方面的制度;制(修)订食品药品召回、退市和新资源食品、酒类、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严格的监管制度体系。认真梳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职权,制订完善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标准和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食品药品依法行政。

  (六)强化食品药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依托省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立省、市、县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指挥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应急装备配备,强化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形成一支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队伍为专业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制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组建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技术咨询作用。

  (七)促进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要求,加快建设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并动态更新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档案,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逐步实现信用档案电子化和全省联网。健全企业首负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经济赔偿制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支持和培育新型行业协会,发挥协会组织协同治理作用,健全社会性的自律机制。先行在芽菜、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等重点品种和餐饮行业组建一批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引导全省食品行业协会在推动和监督从业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促进行业自律方面发挥作用。实施示范创建、“放心主食”和保健食品放心工程,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

  (八)推进食品药品产业支撑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和进出口等环节的产业过程控制。推进主食产业化、肉制品提升等重大工程建设,实施食品工业行动计划。依托产业集聚区,加快食品药品骨干企业原料基地和终端物流体系建设,建设特色食品药品产业集群。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建设,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规模。规范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生产经营。出台《河南省清真食品产业发展意见》。实施品牌战略,3年内力争创出3—5个全国食品药品知名品牌,培育发展10个食品全产业链企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适用管理制度与技术,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研究自主创新能力。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食品药品宣教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专业、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科学设置省、市、县级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技术监督人员配备条件,健全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确保监管队伍结构科学合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覆盖全省行政村(社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食安办〔2011〕17号),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分级分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开展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完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专家库和专家咨询队伍。把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中小学教育地方课程,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每年确定阶段性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介,深入开展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省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统筹设立省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使其具备口岸检验检测资格,满足5—15年内全省及周边地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检验和进口检验的需要,具备承担国家级、省级食品药品科技攻关项目研究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

  (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和设备配备建设项目。按照新建机构、人员、职能调整情况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标准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和执法执勤用车、食品快速检验车、办公设备、执法服装等基本装备;参照国家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装备标准,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满足检验检测需要。提高监管执法队伍标准化水平,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机构每年更新基本执法装备的30%,确保2016年年底前装备配备实现全覆盖。

  (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要求设计和行政事权划分,统筹食品药品安全业务需求,明确各级平台功能,分级建设由1个省级平台、18个市级平台和158个县级平台组成的食品药品平台系统,实现平台之间互通互联、数据共享、紧密耦合。各级监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系统功能要求建设子系统,并延伸到信息使用终端。重点建设食品药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举报投诉服务系统、电子追溯信息系统、行业征信系统等10个业务系统。到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基本建成。

  (四)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按照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和国家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设计,在食品药品检测技术资源划转的基础上,整合全省区域内同类检测项目和检验检测资源,在全省统筹规划组建若干区域性、专业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本辖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及周边地市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到2016年,建立起定位明晰、布局合理、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

  (五)食药产品注册许可审评能力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能力建设项目。在改革完善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强化监管技术支撑,逐年改造现有基础设施和设备,保障审评认证和不良反应监测业务需要;配置审评技术装备、不良反应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和突发、群发药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置及检测装备,重点加强基本药物、中药注射剂、高风险药品安全性评价和高风险医疗器械再评价。加强审评认证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安全警戒能力建设。

  (六)食品安全示范建设项目。实施示范创建工程,推进郑州市争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单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每年在全省创建2—3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辖市)、20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10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市场)、200个食品安全示范生产企业、300个食品安全示范经营单位。

  (七)宣教培训能力项目。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检验机构技术人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增加专业教学设备,建设电教化教室、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和事故应急模拟训练系统,提升培训能力,3年内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轮训一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要求,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相关部门建设任务,及时研究解决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完善政策措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围绕本规划,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有序推进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省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人财物划转、技术力量整合的办法,确保食品药品新建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优惠支持政策,推动相关重点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立项、开工建设。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科学划分监管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制订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分担比例和具体办法,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建立安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项目建设,并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应急处置、宣教培训等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落診�3实到位;严格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合规。

  (四)加强督导工作。切实发挥本规划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作用,督促检查各项建设任务全面落实。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17〕42号),该文件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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