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3〕10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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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3〕107号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0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3〕10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7日

  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要求,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划定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区划对象

  在2007年省政府对全省18个省辖市、20个县级市的1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的基础上,本次区划对其余83个县的14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对新乡市、永城市、项城市新增的水源地,补充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全省83个县共有14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0个,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8个;新乡市、永城市、项城市新增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

  (一)郑州市

  1.中牟县

  (1)中牟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新城区万胜路西南,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中牟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谷堆刘村北林场内,共18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1~6号、8~13号取水井外围33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二)开封市

  1.杞县

  (1)杞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县城中部,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杞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县城北部,共17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通许县

  (1)通许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县城中南部,共7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通许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县城北部,共14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3.尉氏县

  (1)尉氏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南至文化中路、西至新华路、东和北至小西门居民区巷道的区域(1~3号取水井);4~10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尉氏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北至规划道路、东至审计局、南至广电局和烟草局、西至滨河东路的区域(1~4号取水井);5~6号、7~8号、9~10号、11~12号各组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30米的区域。

  (三)洛阳市

  1.孟津县

  (1)孟津县平庄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西霞院水库大坝至上游5000米正常水位线(134米)以下区域及大坝至下游1500米的黄河河道。

  (2)孟津县李窑—寺河南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2.新安县

  (1)新安县上河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2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取水井西南方向4000米处郁山的山脊线至东北山脚线的区域。

  (2)新安县南岗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涧河上游1800米至下游200米的河堤内区域。

  3.栾川县

  (1)栾川县九鼎沟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大坝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九鼎沟上游20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九鼎沟上游20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2)栾川县大南沟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大坝上游1500米至下游1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大南沟上游20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大南沟全部汇水区域。

  (3)栾川县龙潭沟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大坝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龙潭沟上游20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龙潭沟上游20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4)栾川县石笼沟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大坝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石笼沟上游20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石笼沟全部汇水区域。

  4.嵩县

  (1)嵩县伊河玉泉山水厂地下水井群(共7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伊河二桥至上游6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伊河二桥至下游500米河堤内及右岸50米、左岸至洛栾快速公路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伊河下游至伊河一桥河堤内及左岸2000米、右岸1000米的区域。

  (2)嵩县伊河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伊河二桥上游2800米至伊河二桥上游2000米河道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伊河二桥上游2000米至伊河二桥上游600米河道内及左岸50米、右岸2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伊河上游至S323省道胡岭隧道入口处河道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

  5.汝阳县

  汝阳县龙泉自来水公司地下水井群(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汝河大桥上游1360米至上游3480米的北汝河防洪堤内及左岸250米、右岸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北汝河上游2000米至下游1000米防洪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

  6.宜阳县

  (1)宜阳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洛河以南,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至锦屏山山脚下南环路的区域。

  (2)宜阳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洛河以北、S318省道以南、兴宜西路以东,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至洛河大堤的区域。

  (3)宜阳县三水厂地下水井群(洛河以北、S318省道以南、环城西路以西,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至洛河大堤的区域。

  7.洛宁县

  (1)洛宁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洛河以北,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1~2号、4~5号各组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3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1~3号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4~5号取水井外围500米至凤翼山山脚的区域。

  (2)洛宁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洛河以北,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1~2号、3~10号各组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1~2号取水井外围500米的区域,3~10号取水井外围500米至洛河大堤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洛河大桥上游1550米至王协桥下游1800米洛河河堤内水域。

  (3)洛宁县三水厂地下水井群(洛河以南,共11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至洛河大堤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南侧外围1000米的区域。

  8.伊川县

  (1)伊川县南苑水厂地下水井群(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50米的区域(7~10号取水井),1号、3号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2号、4~6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1~5号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7~10号取水井外围500米的区域,6号取水井外围500米的区域。

  (2)伊川县平等乡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110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3)伊川县高山镇地下水井群(共7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80米的区域。

  (四)平顶山市

  1.宝丰县

  宝丰县龙兴寺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大坝至南石河与北石河交汇处淹没线(287米)以下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环山分水岭内的区域及水库大坝下游东至1000米、北至庙上自然村南边界、南至溢洪道南边界外200米的区域,入库支流南石河、北石河一级保护区西边界上游30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入库支流南石河、北石河全部汇水区域。

  2.叶县

  (1)叶县盐都水务地下水井群(昆鲁大道以北、昆阳大道以西,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1~2号取水井外围33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东至新建街、西至北关大街、南至文化路、北至昆鲁大道的区域。

  (2)叶县自由路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20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3)叶县东升洁地下水井群(昆鲁大道以南、昆阳大道以东、中心路以北,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3.鲁山县

  鲁山县鲁阳镇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1号、2号、5号、7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3号、8号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东至墨公路、南至鲁平大道、北至311国道、西至鲁平大道—311国道连线。

  4.郏县

  (1)郏县自来水公司地下水井群(眉山大道以南,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500米外公切线至眉山大道所包含的区域。

  (2)郏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50米的区域(5号、6号取水井);8号、9号、10号取水井外围1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5号、6号、9号、10号取水井东至和平路、西至复兴路、南至行政路、北至眉山大道北600米的区域,8号取水井外围500米的区域。

  (五)安阳市

  1.汤阴县

  汤阴县御前路中段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200米、南至汤河、北至人合路的区域。

  2.内黄县

  内黄县水厂城关镇地下水井群(共2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50米所包含的区域(1~8号取水井);9~20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9~20号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1~8号取水井外围500米的区域。

  (六)鹤壁市

  1.浚县

  浚县凤凰山地下水井群(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至011乡道、西至215省道、南至田庄村乡道、北至007乡道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东至杨玘屯—北二郎庙村路、西至黄河路、南至伾山大佛、北至黎阳路的区域。

  2.淇县

  淇县夺丰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大坝至南河沟与北河沟交汇处正常水位线(193米)以下及坝下取水池内的区域,东至取水池东100米、南至山脊线、北至305省道北边界。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南北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坝下取水池东至下游500米及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入库支流一级保护区西边界上游30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当鹤壁市淇县寒波洞饮用水水源地正式建成投运、夺丰水库不再作为淇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时,取消鹤壁市淇县夺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七)新乡市

  1.获嘉县

  获嘉县水厂地下水井群(史庄镇1~3号取水井、位庄乡4~15号取水井,共1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1~13号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14~15号取水井外围500米的区域。

  2.原阳县

  原阳县水厂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30米、南至311省道、西至农行大道的区域(1~3号取水井),4号、5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6号取水井外围50米至农行大道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1~3号、4~6号各组取水井一级保护区外围500米的区域。

  3.延津县

  延津县水厂地下水井群(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及取水井至水厂的输水管线两侧5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1~6号、8号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7号取水井外围500米的区域。

  4.封丘县

  (1)封丘县水厂厂区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北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500米、南至世纪大道、东至封黄路、西至工业路的区域。

  (2)封丘县边庄地下水井群(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北至南干道所包含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500米、北至南干道,西、南至封曹路的区域。

  (3)封丘县南范庄地下水井群(共7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东至文化路所包含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500米、东至文化路、西至十支渠、北至封曹路的区域。

  5.平原新区

  平原新区丽华水厂地下水井群(共21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Q1—K1、Q6—K6、Q7—K7、Q8—K8、Q9—K9、Q10—K10、Q12—K12、Q13—K13、Q14—K14、Q15—K15各组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100米的区域;K5取水井外围100米的区域;各取水井至水厂的输水管线两侧各5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Q6~Q10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南至黄河大堤北岸、北至郑焦高速公路的区域,Q12~Q15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南至郑焦高速公路、北至310省道的区域;Q1取水井外围500米、北至310省道的区域。

  (八)焦作市

  1.修武县

  修武县北辛庄地下水井群(城北五里源乡,共1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500米、东至云台大道西红线东500米的区域。

  2.博爱县

  (1)博爱县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共1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来水厂厂区。

  (2)博爱县二街水厂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二街水厂厂区。

  (3)博爱县丹河后寨

  一级保护区范围:丹河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河道及右岸50米、左岸至太月铁路的区域;引丹干渠取水口至孟庄渠道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引丹干渠孟庄至5万吨/天净水厂引水支渠处暗渠两侧各50米的区域;月山供水厂引水支渠两侧各50米及厂区外围30米的区域;在建5万吨/天净水厂引水支渠两侧各50米及厂区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丹河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两侧至山脊线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青天河水库正常水位线(359米)以下区域及二级保护区外丹河上游至青天河水库河道内区域。

  3.武陟县

  武陟县南贾地下水井群(沁河以东、新孟路以北,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500米至沁河左岸大堤的区域。

  4.温县

  温县中张王庄滩地下水井群(县城南部温泉镇黄河滩区,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10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东至南河渡黄河大桥下游4850米、西至南河渡黄河大桥上游800米、南至黄河中泓线的区域。

  (九)濮阳市

  1.清丰县

  清丰县八里庄地下水井群(共24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1~2号、3~4号、5~6号、7~8号、9~10号各组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30米、北至潴龙河所包含的区域;11~12号、13~14号、15~16号、17~18号、19~20号、21~22号、23~24号各组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3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潴龙河017县道公路桥上游1560米至下游4166米河道内水域。

  2.南乐县

  南乐县自来水公司地下水井群(共1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来水公司西站厂区及外围东30米、西30米、北30米、南90米的区域(3~7号、9~10号取水井),16~20号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30米的区域,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马颊河右岸,2~7号、9~10号取水井一级保护区外围300米的区域。

  3.范县

  (1)范县新城区地下水井群(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南至板桥路的区域(4号、11号取水井),9~10号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30米的区域,5~8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范县老城区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33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4.台前县

  台前县马楼地下水井群(马楼乡黄河左岸,共1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S1—TC1—TC2、TC3—S2各组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D04—S4、D10—S3各组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30米的区域,D02、D03、D05、D06、D07、D08、D09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北至黄河大堤、东和南至黄河中泓线、东北至京九铁路、西南至马楼乡界的区域。

  (十)许昌市

  1.鄢陵县

  鄢陵县康源公司地下水井群(老城区1号、5~8号,县城西北部2~4号,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及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2~4号、5~6号各组取水井外围33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1号、8号取水井外围3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汶河上游至乾明寺路桥上游2600米、下游至西大街桥河堤内区域。

  2.襄城县

  (1)襄城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老城区,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2)襄城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茨沟乡,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十一)漯河市

  1.舞阳县

  舞阳县供水厂地下水井群(共7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50米、东至香提湾小区楼房西墙、北至人民路的区域(1~4号取水井),人民路两侧5~7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2.临颍县

  临颍县清泉水务水厂地下水井群(城区内,共11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十二)三门峡市

  1.渑池县

  (1)渑池县刘郭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582.26米)以下区域及取水口西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上游36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2)渑池县南庄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568.6米)以下区域及取水口西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上游36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3)渑池县裴窑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585.0米)以下区域及取水口东侧正常水位线至600米高程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上游30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4)渑池县洋河地下水井群(共1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5)渑池县宋村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527.6米)以下区域及取水口西侧正常水位线至562米高程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上游26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2.陕县

  陕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陕州大道以南、高阳路以西,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3.卢氏县

  (1)卢氏县城区地下水井群(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电力公司院内区域(1号取水井);东北至新建路口、东南至卢氏县游客服务中心大楼、西南至莘源路60米、东北至莘源路北的区域(2号取水井);东北至西沙河东岸寨子村留地安置房北,东南至西沙河路南、西北至西沙河与莘源路交叉口、西南至洛神公园门口南的区域(6号取水井);林场1~2号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西南至东明路、东北40米、西北30米、东南至靖华路南的区域;公园1~2号、中兴路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东北至和平路西、东南至滨河路南、西北至莘源路北、西南至公园围墙的区域(公园1~2号取水井、6号取水井);东北至中兴路东、东南至滨河路南、西南至和平路东、西北至靖华路北的区域(1~2号取水井、中兴路取水井);东南至县一高主体教学楼、西南至翰林路西、西北至解放路北、东北至玉皇山路的区域(林场1~2号取水井)。

  (2)卢氏县水峪河磨上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电站渠首坝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河道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峪河上游4260米至下游200米两侧至山脊线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水峪河上游1243米至下游25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3)卢氏县沙河涧北

  一级保护区范围:涧北水电站渠首坝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河道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沙河上游2280米至下游200米的河道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沙河上游4000米至下游2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4)卢氏县双庙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799米)以下区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入库河流泉水峪河上游15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十三)南阳市

  1.南召县

  南召县黄鸭河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黄鸭河大桥上游第一个取水井上游1000米(长龙岗村入村道路)至拦水坝下游1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黄鸭河上游2000米(荆子河与黄鸭河交汇点)至下游2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

  2.方城县

  方城县贺大庄地下水井群(共14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小院及外围东75米、南60米、北80米、西至三里河的区域。

  3.西峡县

  (1)西峡县灌河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新灌河大桥上游1070米至彩虹桥下游100米的灌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支流丁河汇入口至上游10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灌河上游G40高速公路桥处至下游2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支流丁河上游2270米(白河村)河堤内及右岸1000米、左岸至G40高速公路的区域。

  (2)西峡县五眼泉地下水井群(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东、南、北至500米处,西至800处山脊线所包含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东、南、北外围500米和西至1900米处山脊线的区域。

  (3)西峡县灌河石门

  一级保护区范围:石门水库大坝至灌河取水口下游100米河堤内及右岸50米、左岸至石门景区道路东侧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石门水库大坝至上游2500米正常水位线(280米)以下及两侧至山脊线的区域;一级保护区外灌河上游至石门水库、下游200米、两侧至山脊线的区域。

  4.镇平县

  镇平县赵湾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大坝至北500米的区域及东、西两侧正常水位线(219.5米)以上200米的区域,输水渠水库坝下至管理局西侧渠道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输水暗渠水库管理局西侧至五里岗水厂两侧各5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及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输水渠坝下至管理局西侧200米的区域,入库支流赵河、芦苇河入库口上游3000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当赵湾水库至五里岗水厂的输水渠全部改造为输水暗渠后,取消输水渠两侧的保护区划分。

  5.内乡县

  (1)内乡县湍河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湍河上游2000米至下游红堰河入湍河口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南至沪陕高速公路的区域。

  (2)内乡县凉泉地下水井群(共1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方山北侧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200米、南至方山山脊线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2000米,南至方山分水岭,北、东北至黄水河,西北至332省道的区域。

  6.淅川县

  (1)淅川县马家石咀地下水井群(共18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东至上九路,西、南至老灌河,北至332省道的区域。

  (2)淅川县金河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东、北至西滨河路,西至江沟村—火煤村之间的“村村通”道路,南至丹江大道的区域。

  (3)淅川县牛尾山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东至商圣路,西、南至鹳河路,北至丹江大道的区域。

  (4)淅川县乔沟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田河1号取水井上游1500米(前营村支流汇入口)至2号取水井下游1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鹳河路以南,水田河上游1700米(水田河下穿332省道)至下游300米(桂湾村)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支流汇入口至上游1900米(李岗村)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

  7.社旗县

  (1)社旗县城区地下水井群(老城区内,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社旗县唐庄乡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1~2号取水井外围44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3号取水井外围4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潘河上游至夏河断面(入境断面)河道内区域。

  8.唐河县

  唐河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唐河以西、陈庄以东,共19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5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605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唐河上游5000米河道内区域。

  9.新野县

  (1)新野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东城区西环路以东,共9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新野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东城区西环路以西,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10.桐柏县

  (1)桐柏县淮河段庄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淮河1号取水井上游1000米至5号取水井下游1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淮河1号取水井一级保护区外950米的区域;淮河一级保护区外下游7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南至世纪大道(206省道)—文化路连线、东至大同路。

  桐柏县淮河王堂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建成投运、淮河段庄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不再作为桐柏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后,取消桐柏县淮河段庄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桐柏县淮河王堂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共1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淮河取水井上游1000米(宁西线铁路桥)至下游1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淮河上游3700米至下游2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西小河入河口至上游20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

  (3)桐柏县银盘河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172米)以下区域及取水口东西两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东至水库管理所东50米处、西至大坝西侧小路及向北50米处。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上游支流全部汇水区域。

  (十四)商丘市

  1.民权县

  (1)民权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30米、南30米、北30米、西50米的区域(1~3号取水井);4~6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民权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30米的区域。

  2.睢县

  (1)睢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9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1号取水井),2~9号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2)睢县三水厂地下水井群(工农路北侧,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3.宁陵县

  (1)宁陵县殷楼地下水井群(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一水厂厂区(4号取水井),二水厂厂区(3号取水井),1~2号、5号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2)宁陵县八里井地下水井群(县城西北部,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4.柘城县

  (1)柘城县徐园地下水井群(共7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35米的区域(1~2号取水井),3~7号取水井外围35米的区域。

  (2)柘城县后李楼地下水井群(县城西北部,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5米的区域。

  5.虞城县

  虞城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40米的区域(7~8号取水井),1~6号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6.夏邑县

  (1)夏邑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40米的区域(1~5号取水井),6号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1~5号取水井一级保护区外围400米的区域(同6号取水井一级保护区重叠部分仍为一级保护区)。

  夏邑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建成投运、一水厂的2号和3号水井不再供水后,取消夏邑县一水厂二级保护区。

  (2)夏邑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40米的区域(1~5号取水井),10~12号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40米的区域,6~9号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3)夏邑县三水厂地下水井群(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40米、南40米、北40米、东0米的区域(1~2号取水井),3号、4号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十五)信阳市

  1.罗山县

  (1)罗山县小龙山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小龙山水库大坝至小潢河入石山口水库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县城—子路镇—青山镇乡道与子路镇—青山镇乡界连线至石山口水库南干渠—芦岗涵洞—小龙山分水岭连线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小潢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2)罗山县石山口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石山口水库南干渠取水闸南500米及北干渠取水闸南500米正常水位线(80.6米)以下的区域,东南侧水库大坝到南干渠取水闸公路及西北侧北干渠取水闸分水岭与子路镇—青山镇乡界以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全部水域及东至分水岭、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至339省道、北至子路—朱塘乡界公路和分水岭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水库上游全部汇水区域。

  2.光山县

  光山县泼河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主坝以内取水口半径500米内及取水口西侧正常水位线(76.5米)以上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区域及东、西、北分水岭内、南至017乡道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光山县—新县县界及分水岭内的区域。

  3.新县

  新县香山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口半径300米内及取水口南、北两侧正常水位线(164.3米)以上200米的区域,南至大坝南侧疗养院西香炉山山脊线、北至香山茶园北部。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周边第一重山脊线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入库支流田铺河上游3725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入库支流金水河上游5516米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

  4.商城县

  商城县鲇鱼山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口半径500米内区域,水库大坝及其连接公路内的区域,东南至商城县渔业开发公司正门、西北至鲇鱼山大坝泄洪洞。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3000米,东北至水库3号副坝—大坝—25号副坝连线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环湖路以内的区域。

  5.潢川县

  (1)潢川县邬桥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正常水位线(48.5米)以下区域及取水口西、南两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寨河引水渠罗营孜村水渠分水闸至水库的渠道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东至大坝北端公路与106国道连线、西及西北至灌溉水渠、南至宋小营—吴庄村的“村村通”公路、北至牛岗—赵店村“村村通”公路的区域。

  (2)潢川县寨河杨围孜

  一级保护区范围:寨河杨围孜电灌站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河道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引水渠杨围孜电灌站取水口至罗营孜村水渠分水闸渠道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寨河上游2000米至下游15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

  6.淮滨县

  (1)淮滨县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乌龙大道两侧,共9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2)淮滨县淮河台头

  一级保护区范围:淮河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淮河上游2500米至下游500米河堤内及左岸1000米但不超过防洪大堤、右岸至淮固高速公路西侧外200米的区域。

  7.息县

  息县城北地下水井群(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30米的区域(11~12号取水井),1~10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十六)周口市

  1.扶沟县

  扶沟县银龙供水有限公司地下水井群(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50米的区域。

  2.西华县

  西华县银龙供水有限公司地下水井群(共9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50米的区域(1~5号取水井),6~7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8~9号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

  3.商水县

  (1)商水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5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3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2)商水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30米的区域。

  (3)商水县王沟桥地下水井群(共2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二水厂东侧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4.沈丘县

  (1)沈丘县沙南供水厂地下水井群(沙河南岸,共7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2)沈丘县沙北地下水井群(沙河北岸,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5.郸城县

  (1)郸城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洺河两岸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2)郸城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1号取水井),2~6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6.淮阳县

  淮阳县自来水公司地下水井群(西二环以西1~6号、老城区内7~10号,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7.太康县

  太康县水厂地下水井群(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北30米的区域(1~3号取水井),4~5号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6~1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8.项城市

  (1)项城市供水厂地下水井群(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项城市自来水公司地下水井群(共15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来水公司厂区及外围东至团结路、北至平安大道南20米的区域(8号、12号取水井),9~11号、13~22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本区划实施后,取消《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划定的项城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十七)驻马店市

  1.西平县

  西平县自来水厂周范地下水井群(小洪河以北、引洪道两侧,共1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5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小洪河以北,引洪道以西1~10号、引洪道以东11~13号各组取水井外围60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区域。

  2.上蔡县

  上蔡县万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下水井群(共1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3.平舆县

  (1)平舆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地下水井群(小清河两侧、永乐大道两侧,共1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2)平舆县李庄水厂地下水井群(李庄以北,共1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取水井外围550米外公切线所包含的区域。

  4.正阳县

  (1)正阳县城区地下水井群(老城区1~12号、新城区13号,共1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正阳县真阳镇地下水井群(吴湾村、梁庙村,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5.确山县

  确山县薄山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北干渠取水口南550米、东西500米内区域及南部小岛区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113米)以上200米的区域;输水渠取水口至肖庄泵站渠道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输水暗管取水口至肖庄泵站两侧各25米的区域,输水暗管肖庄泵站至净水厂两侧各25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库区移民迁赔线(118.64米)以下区域,东至小金山部队训练码头、西至芦庄臻头河入薄山水库处(芦庄桥)、南至天目山道路北侧、北至大坝边界处。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水库上游流域周边第一重山脊线内的区域,入库支流上游3000米的汇水区域。

  6.泌阳县

  (1)泌阳县宋家场水库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取水口半径750米(主坝长)内正常水位线(187米)以下区域及西北至水库副坝、西南至030乡道、南至水库主坝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区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西南至环湖路、西至030乡道—水库变电站连线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入库支流十八里河、铜峰河上游2000米河道内及北至新泌高速公路、南至森林公园—铜峰河上游2000米处连线的区域。

  (2)泌阳县泌阳河高庄

  一级保护区范围:泌阳河取水口上游平桐路大桥至下游100米河堤内水域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泌阳河上游2000米至下游335省道桥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右岸西至335省道—迎宾路连线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泌阳河上游至宋家场水库大坝水闸河道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7.汝南县

  (1)汝南县清源自来水公司地下水井群(城区内,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2)汝南县天中山地下水井群(县城西北部,共18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8.遂平县

  (1)遂平县灈阳镇地下水井群(共7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遂平县莲花湖地下水井群建成投运、灈阳镇地下水井群不再作为遂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后,取消灈阳镇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遂平县莲花湖地下水井群(共18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3)遂平县桥南新区地下水井群(共1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十八)省直管县(市)

  1.兰考县(1)兰考县良龙水务有限公司地下水井群(县城北部,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2)兰考县大川自来水有限公司地下水井群(县城南部,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40米的区域。

  2.滑县

  (1)滑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道口镇西南,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东至解放路、西至卫南调蓄工程蓄水池东侧外堤岸、南至三家村中心东西大街、北至滑州路北140米与西边界连线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卫南调蓄工程蓄水池内及堤外30米的区域(同二级保护区重叠的部分为二级保护区)。

  (2)滑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道口镇人民路南段,共7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东至文明路、西至大宫东路东边界、南至新飞路、北至振兴路的区域。

  3.长垣县

  长垣县黄河周营。

  一级保护区范围:黄河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左岸河道至中泓线的区域及水源厂厂区。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黄河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中泓线左侧河道内及左岸至黄河大堤的区域。

  4.固始县

  固始县史河徐咀。

  一级保护区范围:史河取水口上游石槽河与史河交汇处至下游第一个移动基站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史河上游2000米至下游七一大桥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支流石槽河交汇处至上游20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史河上游20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支流石槽河上游20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

  5.鹿邑县

  (1)鹿邑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共1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30米的区域。

  (2)鹿邑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30米的区域(1~4号取水井),德源中学东西两侧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6.新蔡县

  (1)新蔡县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共9井眼)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新蔡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建成投运、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不再作为新蔡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后,取消新蔡县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新蔡县一水厂地下水井群(蔡州大道以西,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7.永城市

  永城市新城水厂地下水井群(沱河两侧,共31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本区划实施后,取消《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划定的永城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监督与管理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

  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确定的Ⅱ类或优于Ⅱ类标准,水质补充和特定项目要达到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二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确定的Ⅲ类或优于Ⅲ类标准,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准保护区的水质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2.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确定的Ⅲ类标准。

  (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排污口;在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准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县级政府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置界限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本区划公布前,保护区内已经存在的与上述要求不符的建设项目和活动,县级政府要尽快组织取缔。县级环保、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活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提请县级政府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

  (三)强化环境监测评估

  为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县级环保部门每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一次常规指标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水质全指标分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部门每年要会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内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并报省环保厅备案。对监测和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县级政府要制定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变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或周边的开发活动有可能危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及时提请省政府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限制开发活动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影响。新建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以及石油、天然气管线等管线设施不得穿越一级保护区;穿越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时,须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穿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源保护区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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