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发改办法规〔2014〕14号河南豫西路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有关咨询单位: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4]331号),对201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做好我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4]331号)(该文件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sdpc.gov.cn)下载)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格式和内容,认真编报咨询资格申请材料。二、本次申报范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4]331号)文件规定执行。三、我委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受理截止后,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资格申请单位的电子和文本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资格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我们将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单位负责进行补正。我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申请单位的资格申请材料及我们的初审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省工程咨询协会协助我委做好基础性工作。各申报单位的资格申请材料报送到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董振华0371-69691413省工程咨询协会:王斌霞0371-63812818协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49号(金水东路与东风东路交叉口东南角)绿地源盛国际A座1905室2014年3月10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