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4〕7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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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4〕79号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通知

豫政办〔2014〕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连续两年把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列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投入,积极推动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一些地方没有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为确保全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是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载体,对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着兜底作用。2008年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08〕145号),计划每年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在全国部分县(市、区)建设社会福利中心,以提供养老服务为重点,兼顾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2012年民政部与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支持我省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社会福利中心。进一步加快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为区域内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福利服务,是健全我省基层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夯实我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步伐,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切实加快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根据省部合作协议,我省共有123个县(市、区)需要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截至2014年5月底,全省已建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53个(其中已投入使用35个),正在建设18个,36个已得到资金支持但尚未动工,剩余16个拟列入2015年资金支持计划。从目前全省的建设进度看,在“十二五”末全部完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任务并及时投入使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的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地段安排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做到布局合理、设计规范、设施齐全。要坚持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综合考虑人口和实际需求等因素,做到规模适度、标准合适、设施实用、量力而行。在积极争取民政部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省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支持。各地要切实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社会力量捐助等多种渠道支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要根据本地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到2015年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已经建成但没有投入使用的地方要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快投入使用。已经开工建设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项目按要求、保进度、高质量完成。尚未开工建设的地方要按照有关政策做好项目规划工作,落实建设用地。对符合划拨土地条件的,给予划拨供地;对已经确定建设用地的,要尽快开工建设,一般不再对用地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要尽快重新确定项目用地,并于2014年10月底前完善土地使用相关手续,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省民政厅要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进行分类指导,督促各地依规使用建设资金,在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三、积极发挥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的作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相关政策,确保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后,设施资源不浪费、不改变用途,机构正常运转、持续运行、长远发展。对项目的相关收费如征地管理费、人防建设费等要依照规定给予减免,对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的用水、用气、供暖收费按当地居民用户标准执行。要统筹考虑解决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的机构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确保已经建成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尽快投入使用,正常开展工作。

  民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的综合服务作用,重点为孤儿、弃婴、“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老人和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对象搞好服务。要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配备服务设施,为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较好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服务。要不断完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的服务功能,发挥其辐射作用,逐步为辖区内其他困境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不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促进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县级社会福利中心要积极履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职能,在民政部门委托下,为孤儿建档造册,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并负责代理孤儿权益的相关事务,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要加强对乡镇儿童福利指导站和村级儿童福利督导员的指导,使其成为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和重要依托。

  附件:全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情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6日

  附件

  全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情况

  截至2014年5月底,全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情况如下:

  一、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地方(34个)

  郑州市:二七区、新郑市、荥阳市

  洛阳市:洛宁县

  平顶山市:叶县、宝丰县

  安阳市:汤阴县

  新乡市:新乡县

  焦作市:孟州市、沁阳市、武陟县、修武县

  濮阳市:南乐县

  三门峡市:灵宝市、卢氏县

  漯河市:舞阳县

  南阳市:镇平县、新野县

  商丘市:虞城县、夏邑县、梁园区

  信阳市:罗山县、淮滨县

  周口市:项城市、川汇区、淮阳县、西华县、郸城县、沈丘县

  驻马店市:汝南县、泌阳县、西平县、上蔡县

  兰考县

  邓州市

  二、已建成尚未使用的地方(17个)

  郑州市:登封市

  洛阳市:涧西区、伊川县

  新乡市:卫辉市、凤泉区、获嘉县、延津县

  焦作市:马村区

  濮阳市:台前县

  漯河市:召陵区

  三门峡市:渑池县、陕县

  商丘市:民权县

  信阳市:平桥区、息县

  周口市:扶沟县

  驻马店市:确山县固始县

  三、正在建设的地方(19个)

  郑州市:新密市

  开封市:通许县、开封县

  洛阳市:宜阳县

  平顶山市:舞钢市

  安阳市:林州市

  鹤壁市:鹤山区、山城区

  许昌市:长葛市

  三门峡市:义马市

  南阳市:唐河县、方城县

  商丘市:宁陵县

  信阳市:商城县、光山县

  巩义市

  长垣县

  鹿邑县

  四、已获得资金支持尚未动工的地方(37个)

  郑州市:中牟县、上街区

  开封市:杞县、尉氏县、顺河区

  洛阳市:嵩县、栾川县、汝阳县、吉利区

  平顶山市:石龙区鹤壁市:浚县

  新乡市:封丘县、辉县

  焦作市:博爱县、温县

  濮阳市:范县、濮阳县

  许昌市:鄢陵县、襄城县、禹州市

  南阳市:内乡县、南召县、西峡县、社旗县、桐柏县

  商丘市:柘城县、睢县

  信阳市:浉河区、新县

  周口市:商水县、太康县

  驻马店市:平舆县、遂平县

  汝州市

  新蔡县

  滑 县

  五、拟列入2015年资金支持计划的地方(16个)

  洛阳市:孟津县、新安县、郾师市

  平顶山市:郏县、鲁山县

  安阳市:安阳县、内黄县

  新乡市:原阳县

  鹤壁市:淇县

  濮阳市:清丰县

  许昌市:许昌县

  漯河市:临颍县

  南阳市:淅川县

  信阳市:潢川县

  驻马店市:正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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