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县)建设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县)建设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24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申报工作,郑州市等7个地区呈报了申请文件,并按要求编制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今年2月,六部门委托咨询机构从相关领域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各地区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郑州市等7个地区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推动各地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参照国家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做法,六部门拟将郑州市等7个市(县)作为河南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县)建设地区(第一批)。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21日—28日。如有质疑,请于7月28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省财政厅经建处、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省农业厅计划处、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联系方式:0371—69691415、65808923、68108070、65571271、65918782、65906501联系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450018)郑州市经三路25河南省财政厅经建处(450008)郑州市金水路18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450016)郑州市纬五路10号河南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450003)郑州市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厅计划处(450011)郑州市纬五路40号河南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450003) 附件:河南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县)建设名单(第一批)附件 河南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县)建设名单(第一批) 1、郑州市2、新乡市3、焦作市4、濮阳市5、许昌市6、南阳市7、灵宝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