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4〕12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卷烟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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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卷烟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4〕127号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卷烟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豫政办〔2014〕1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卷烟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9日

  河南省卷烟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省卷烟产品结构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烟草产业由大变强,助推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结合我省烟草产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优化河南烟草产业结构为主线,大力实施卷烟品牌升级工程、市场培育升级工程、浓香型烟叶升级工程、产销基础能力升级工程,着力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促进烟草产业提升效益、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遵循卷烟产品发展规律,发挥市场在产品、品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规划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扶持,促进卷烟产品结构升级。

  2.提升品质与做强品牌相结合。整合优势力量,聚焦黄金叶品牌,优化品种系列,提升产品特色,打造浓香型中式卷烟标志性产品。

  3.拓展省内与走向全国相结合。重视利用省内市场培育省产卷烟,强化省内市场主体地位。同时,加快省外市场开拓,促进卷烟产品走向全国市场。

  4.注重生产与强化营销相结合。强化烟草工商企业协同开拓,相互带动,相互支撑,形成共同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卷烟产销规模稳中有升。到2016年,全省生产卷烟350万箱,较2013年增加8万箱左右;销售卷烟328万箱,较2013年增加10万箱以上。

  ——卷烟产品结构有效优化。到2016年,省产一、二类卷烟占省产卷烟比例达到15%以上,较2013年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省内市场销售省产一、二类卷烟占同类别卷烟比例达到25%,较2013年提高12个百分点以上。

  ——经济效益水平持续提升。到2016年,烟草工商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以上,三年累计增加600亿元以上;上缴利税560亿元以上,三年累计增加260亿元左右。

  二、重点任务

  持续优化河南卷烟产品结构,着力提升省产一、二类卷烟的生产规模,提升省产卷烟在省内市场的份额,提升省产一、二类卷烟在省内外市场比重,提升我省烟草产业在全国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一)大力推进卷烟品牌升级工程。

  1.加强创新研发。发挥我省烟草产业门类齐全的优势,整合工商企业、烟草研究院、河南农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的技术力量,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大力开展生物技术、香精香料、烟草化学、新型烟草制品等领域基础性、前沿性课题研究,掌握核心技术,形成创新成果,不断提升烟草科技水平。突出黄金叶“坚守烤烟正道、传承历久醇香、延续经典传奇”的品牌价值定位,积极推进减害技术、增香保润、特色工艺、再造烟叶等专题攻关,丰富产品规格,完善产品线布局,持续提升中式卷烟经典品牌竞争力,塑造我省卷烟高品质、高品位、高价值的形象。到2016年,形成天叶、浓香、金3大系列、5类主要价区、23种规格的产品体系,有效满足市场需求。

  2.适度扩大规模。重点围绕黄金叶品牌卷烟增量扩销,强化工商协同,推动黄金叶卷烟向全国一线品牌跨越,带动产业转型发展。到2016年年底,力争省产卷烟在省内市场的份额达到63%左右,省产一、二类卷烟在省内同类卷烟市场的份额达到25%以上。具体为,2014年至2016年,黄金叶品牌卷烟销量分别达到210万箱、230万箱、260万箱以上,销售额分别达到520亿元、610亿元、740亿元以上,其中一、二类卷烟销量分别达到22万箱、38万箱、50万箱以上,百元价位卷烟销量达到188万箱、192万箱、210万箱以上。

  3.优化产品结构。顺应省内外卷烟市场需求升级趋势,扩大省产一、二类卷烟产销规模,实施省产卷烟“壮腰”工程,在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基础上,扩大60元/条和130元/条卷烟的比重。加快减少低结构卷烟产量,力争通过3年时间,完成省产低结构卷烟在省内市场升级任务。到2014年年底,全省不再生产销售五类烟;到2015年年底,全省不再生产销售四类烟;到2016年年底,全省不再生产销售低三类烟。发挥黄金叶天叶品牌在高端卷烟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抓好黄金叶百年浓香、大金圆、金尚酷、爱尚等重点品牌培育工作,以市场零售价在130元—600元/条的产品开发与量产为重点,把握投放节奏,创新营销方法,着力提升省产130元、150元、200元、300元价位卷烟的市场认同率和市场占有率。

  4.着力培育新亮点。紧跟全国卷烟市场消费新潮流,积极开发中高结构的细支卷烟,工商协手促进市场消费,2016年黄金叶细支烟销量达到5万箱左右。

  (二)大力推进市场培育升级工程。

  1.创新营销方法。深化烟草工业营销体制改革,加快营销分中心建设,优化标准,狠抓落实,提高营销专业化工作水平。实施全员营销,激发动力活力,提高响应市场、保障市场、服务市场的能力。强化终端营销,加强终端现场管理,完善商户走访、产品陈列、终端促销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终端营销能力。

  2.强化工商协同。建立烟草工商部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省内市场计划衔接,深入推进工商协同营销、精准营销,新增计划集中用于发展省产卷烟,2014年至2016年,省产卷烟省内市场销量分别达到195万箱、198万箱和200万箱以上,其中黄金叶品牌卷烟销量分别达到138万箱、150万箱和165万箱以上。

  3.开拓省外市场。坚持“中突、北上、西进、南跃”的市场策略,拓展省外市场,促进黄金叶卷烟由区域市场向全国市场跨越。以东北、华北、华南、西北、西南、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着力扩销增量,构建形成“以中部板块为核心,以东北、西北、华北、沿海四大板块为支撑,以点状市场为链接”的省产卷烟市场格局。到2016年,省产卷烟省外销量突破135万箱,黄金叶卷烟省外销量突破90万箱。

  (三)大力推进浓香型烟叶升级工程。

  1.稳定面积,提高水平。按照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一基四化”(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要求,稳定种植规模,优化种植布局,在生态最适宜区发展烟叶种植,压缩并取消零星、分散、次适宜区种植。大力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提升烟叶种植专业化程度和专业队服务水平,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烟叶种植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提高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实现烟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2.突出特色,提升质量。建立产销研联盟,立足黄金叶、中华等重点品牌配方需求,筛选特色品种,完善配套技术体系,扩大示范种植范围,推进订单生产、优质农业生产管理(GAP)、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工作,推动信息化与烟草生产融合发展,做响、做大、做强“豫浓香”烟叶品牌。

  3.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按照“八配套”(烟水、烟路、烤房、农机具、防雹网络、育苗、烟站、信息化设施配套)的标准,三年投入45亿元以上,加强烟叶生产常规基础设施、水源工程、烟站和烟叶生产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到2016年年底,省烟叶主产区基本形成以“渠相联、路相通、管成网、旱能灌、涝能排、烟田机械化、育苗工厂化、烘烤智能化”为特征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综合配套体系。

  (四)大力推进产销基础能力升级工程。充分利用烟草行业政策,制定配套措施,加大烟草销售平台、烟草物流等领域投入。优化卷烟工业生产布局,提高现代化制造装备和加工工艺水平。加快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许昌卷烟厂、南阳卷烟厂、洛阳卷烟厂以及天昌烟叶复烤厂易地技改步伐,支撑卷烟产品结构升级。2014年至2016年,烟草工商基础能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20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投入130亿元以上,商业投入70亿元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协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卷烟产品结构升级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帮助研究解决烟草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大对卷烟产品结构升级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促进我省烟草产业加快赶超,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提高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二)提升服务水平。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工商、卫生、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在产业规划、资金扶謀癨ピ场�7持、工程项目、土地利用、烟叶种植、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效率,为烟草企业提供便捷服务;金融机构要优先满足烟草产业发展的信贷需求;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卷烟发展环境。

  (三)强力净化市场。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方针政策的宣传,促进烟草产业良性发展,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卷烟打假体系,完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落实卷烟打假责任制,形成强大的打假合力。烟草、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省际边界交通要道、重点制假村庄交通要道周边加强联合巡查执法,严防省外假烟、制假设备、原辅材料流入我省;严防制假设备、原辅材料流入制假窝点或制假窝点的假烟流出。烟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烟、无证经营、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

  (四)强化工作激励。由烟草工商单位协同研究制定卷烟产品升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税激励措施,对超额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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