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5〕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等10个产业集聚区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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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等10个产业集聚区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15〕4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0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等10个产业集聚区
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知

豫政〔2015〕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开放招商载体功能,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省政府决定将符合条件的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等10个产业集聚区认定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严格评审,认定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等10个产业集聚区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定名为:长葛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济源虎岭经济技术开发区、武陟经济技术开发区、沁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阳新能源经济技术开发区、临颍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郏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长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3.5平方公里,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9平方公里,济源虎岭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2.6平方公里,武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5.56平方公里,沁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9.35平方公里,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5.44平方公里,南阳新能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29.19平方公里,临颍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6.56平方公里,西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6.9平方公里,郏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7平方公里。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公布。

  三、各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按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利用外资与境内投资并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并重的要求,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体制机制活力,向以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区域转变,充分发挥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各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用地报批手续。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

  五、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评价考核体系等方面执行产业集聚区现行有关政策。

  六、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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