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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15〕5号 | 发布时间 | 2015年02月05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的通报
豫政〔2015〕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不断优化升级烟草产业结构,持续加强卷烟专卖管理,精心培育“豫浓香”烟叶和“黄金叶”卷烟品牌,各项经济指标实现新提升,呈现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态势。全年共生产卷烟346.65万箱,销售卷烟342.15万箱;全省烟草工商系统实现税利首次突破500亿元,达到518亿元,比2013年增加30.17亿元,增长6.18%,再创历史新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烟草工商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省烟草工商系统按照“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取胜”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河南省卷烟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烟草产业由大变强,助推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