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5〕1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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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5〕15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0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4日

  河南省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工业大会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企业主体,围绕市场开拓、要素保障、科技创新等关键环节,建设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两个平台,开展产销、银企、用工、产学研四项对接活动,坚持政策扶持与激发活力并举、扶强与抓小并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1.企业成长壮大。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超过2.2万家,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企业(集团)超过50家。

  2.发展活力增强。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中小企业数量超过43万家,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1%以上。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培育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家。

  3.服务效能提高。涉企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窗口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问题办理机制不断完善,问题限时办结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两个平台,构建长效机制。在省级层面建设两个平台:建设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中介机构服务资源,建成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省辖市、县(市、区)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企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企业提供创业、融资、培训、人才、技术、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维权等全方位服务。建设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以“双百”(百强、百高)企业和规模拟上企业为重点,完善经济运行联席会议、行业监测分析、信息报送及旬报告月分析年发布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业经济运行数据质量和监测时效,针对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完善两项机制: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企业服务热线、河南企业服务网功能,实现窗口服务、网络服务和呼叫服务一体化,全天候受理企业反映问题、政策咨询和维权投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窗口,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对审批事项逐一编制服务指南,对多部门审批事项推行并联审批,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加强部门之间、省市县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企业问题办理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企业问题台账,落实转办通知单、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问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由企业服务活动办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的问题办理机制,重点落实需多部门协调办理的事项。实行企业问题办理情况季通报制度,省企业服务活动办每季度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企业问题办理情况向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

  (二)强化产销对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以扩大工业品需求为目标,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化的原则,积极组织产销对接系列活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一是针对重点产业链组织开展“手拉手”活动。依托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龙头企业、重点电商、核心物流企业,以家居、智能终端、智能装备和工业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医药、钢铁、铝加工等产业为重点,全年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小范围、重实效的产销对接系列活动,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广泛参与,推动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和协作配套,通过供应链整合等方式促进企业扩大销售。推动出台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推广的政策措施,推进信息消费试点和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扩大信息消费。二是实施“十百千万”网上促销工程。开展覆盖十家电子商务平台、百家网上商城、千家豫货网店、万家中小企业的系列促销活动,深入各省辖市、产业集聚区巡回开展工业企业与电商对接活动,重点在智能终端、食品、家居、服装、轻工等产业组织中小企业与电商对接,推广“阿里巴巴·商丘产业带”、“信阳品品在线”等网络营销模式,加快培育网络消费市场。在前期对接的基础上,召开2015年全省五大产业链产销对接暨电商对接大会,集中签订一批购销合同。三是组织名优产品扩销售行动。依托第十三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中国(三门峡)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商丘电动三轮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展览会等平台,开展省内名优产品扩销售活动;依托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平台,组织豫企名品全国行活动,提高豫企名品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四是实施商业模式创新示范工程。通过组织营销创新培训、盈利模式大赛等活动,引导和鼓励企业探索形式多样、市场接受的新型商业模式,在充分发展新业态、壮大营销队伍、改变营销策略上加大力度。推出10个左右商业模式创新典型案例。

  (三)加强银企对接,缓解企业融资难。创新融资模式,拓展渠道、降本增效,切实缓解企业融资困难。一是建立健全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接活动,争取全年对接金额超过1000亿元。完善政银担企对接合作机制,建设企业融资服务网络平台,提供常态化融资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实施科技金融工程,推动发放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启动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分片区举办企业融资集中培训,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二是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继续做好新三板挂牌培育工作,争取2015年我省挂牌企业超过100家。调整政府支持方式,积极推动发起产业基金或集群基金。完善省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省辖市设立过桥资金池或增加银行转贷应急资金,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拒贷,帮助企业缓解暂时资金困难,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三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银行收费服务,督促银行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制度,严肃治理违规收费行为。规范发展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壮大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探索降低国有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四)开展用工对接,强化企业人力资源保障。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企业多层次人力资源需求。一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和用工对接活动。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校企合作联盟,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推动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对接,建设智能终端、装备制造和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实训基地。建设用工对接网络平台,促进企业用工、求职、创业信息即时对接、互联互通,组织全国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二是加强企业家培训。落实与上海交通大学的战略合作协议,移植先进的培训理念和方式,举办全省第三期、第四期企业家培训班;探索“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组织省内知名企业家到上海接受培训、学习交流;继续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批次组织专题性、重实效的企业高管培训。三是强化高技能人才保障。紧紧围绕先进制造业大省对高端人才和技能劳动者的需求,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工程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引进产业发展亟需的高层次人才,用好、留住本土人才,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骨干人才培训工作,力争2015年培训3万人次以上。

  (五)推动产学研对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以科研成果产业化为重点,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一是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以产业集群趋势明显的产业为重点,依托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二是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工程。制定2015年全省技术改造工作方案,出台大力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编制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和重大项目技术改造导向目录,重点实施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1600个,引导企业加快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改造、新产品研发及扩大适销对路产品规模,推动企业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研究鼓励企业生产和使用首台(套)装备的政策措施。三是深化产学研合作。遴选300个左右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组织开展科研项目和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对接活动,选派一批研发人员到中小企业兼职。组织龙头企业筛选100项关键共性技术公开招标、深度对接,探索在产业集聚区设立院士工作室。四是强化质量品牌建设。指导产业集群开展区域品牌试点单位创建,培育5家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标杆移植推广活动,树立省级质量标杆10个、全国质量标杆2个,组织专家团队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质量诊断服务。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等手段,支持装备制造、食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纺织服装、轻工等行业培育打造一批名牌产品、优质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争取培育评选省长质量奖8家、河南省名牌产品200个,新增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以上。

  (六)坚持扶优抓小,壮大市场主体。营造政策环境,强化公共服务,切实增强企业活力和内生动力。一是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制定“双百”企业扶持政策,针对“双百”企业实行服务直通车制度,集中各种要素资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完善三级重点服务机制,对重点企业继续实行领导分包、现场办公等制度,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壮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落实国家和我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土地价格、减免行政收费等各项政策,推动各地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产业配套园。启动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产品认定工作,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三是推动困难企业转型解困。对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企业进行一对一会诊,一企一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综合运用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承接转移、节能降耗、淘汰落后等手段推动企业转型解困。加快电解铝、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走出去”步伐,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装备制造企业到境外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带动配套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四是推动企业整合重组。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开展兼并重组工作,重点推动煤炭、化工、水泥、装备、食品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大对上下游企业的兼并重组力度,推动优势资源向主业和核心价值链集中。对装备制造板块进行重组整合,组建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

  (七)加强要素保障,强化运行调节。加强协调、部门联动,做好煤电油气运、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煤电油运保障协调。做好煤电应急和日常协调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冬)等工作。继续实行煤电互保,支持煤电企业协同发展,建立煤炭产运需衔接和运行调节机制,稳定煤炭价格和产量。二是做好用地保障工作。通过争取更多的计划指标、用好“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窖场、工矿废弃地整治)留存指标、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整治农村建设用地等措施,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程度,确保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考核体系,提升企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三是优化配置环境要素。全面推进治污减排,将减排腾出的环境容量重点用于支持资源消耗小、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建设。强化排污总量预算指标管理,促进各地有效利用环境容量、优化配置环境要素,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八)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巩固和扩大企业减负工作成果,推动企业减负工作常态化。一是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取消、整合规范现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项目,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制定我省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适时对外公布。完善举报和反馈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涉企收费违规违纪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二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继续取消、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全面清理规范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前置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积极稳妥推进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完善排污收费制度,落实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供热价格、污水处理费等政策。三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完善企业诚信体系,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加强企业周边环境治理,构筑企警地共建治安环境长效机制。建立企业权益保护投诉和举报制度,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完善由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企业服务活动办牵头、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分级实施。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职能定位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协调联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加强对本地企业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专人专职负责,健全机制、保障经费,构建省、市、县三级企业服务工作体系。省企业服务活动办负责本方案的实施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督促落实。

  (二)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完善企业服务巡视督导制度,由企业服务活动各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导服务组,不定期深入市县各地开展督导服务,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指导企业服务工作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企业服务考核机制,各级政府要将企业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由省企业服务活动办组织,年终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省政府名义予以表彰。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定期开展企业服务评议活动,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信息沟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服务企业的经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四乱(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商重企、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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