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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15〕32号 | 发布时间 | 2015年03月18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
通 报
豫政办〔2015〕3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和保障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三大国家战略实施为中心,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主线,持续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鹤壁、驻马店、商丘、济源8个省辖市,新蔡、固始、永城3个省直管县(市)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局、安全监管局、通信管理局13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最大限度地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