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项目2015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濮阳市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个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实施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2197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4]830号),现将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项目2015年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本次计划共下达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项目3个,投资208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3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8570万元。具体项目和资金见附件。二、请你们按照《河南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投资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提高工程质量。三、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加强项目跟踪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每季度结束5日内向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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