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京豫结对区县对口协作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洛阳、三门峡、南阳、邓州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北京市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规划》(2013-2015年)及《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京豫对口协作项目计划的通知》(豫发改地区〔2014〕1280号),经商北京市支援合作办,现将2014年京豫结对区县对口协作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紧组织实施。一、本次计划下达2014年京豫结对区县对口协作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含37个子项目),项目总投资1430万元,使用对口协作援助资金1320万元,单位自筹110万元。二、各市要按照对口协作规划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得擅自调整投资计划,确保项目尽快发挥投资效益。三、要加强对口协作资金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河南省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地区〔2014〕1307号)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四、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切实做好项目实施进度跟踪、统计工作。项目完成后,请将项目实施情况函送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和北京市支援合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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