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河南省2015年通村公路、农村公路中小桥梁和“十百千”示范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经研究,现将我省2015年通村公路、农村公路中小桥梁和“十百千”示范工程投资计划切块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总规模及资金来源本批计划共安排2015年国省补助资金23709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普通通村公路7143.199公里,安排国省补助资金142135.4万元。(2)农村公路中小桥梁42555.4延米,安排国省补助资金66763.1万元。(3)“十百千”示范工程通村公路1134.572公里,安排国省补助资金22563.2万元。(4)“十百千”示范工程附属工程1018.304公里,安排国省补助资金5090.5万元。(5)“十百千”示范工程排水设施544.409公里,安排国省补助资金543.1万元。二、建设和补助标准通村公路项目:四级公路,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每公里补助20万元;部分受条件限制的特殊路段,路面宽度可在3.5—4.5米之间,每公里补助15万元。桥梁项目:桥梁原则上与路基同宽,每平方米补助2000元。“十百千”示范工程附属工程项目,每公里补助5万元。排水设施(单侧)项目,每公里补助1万元。三、项目业主通村公路项目业主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担任。桥梁项目业主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担任,直管县(市)、扩权县(市)由县(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担任。“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业主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担任。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经省认定的项目库和省交通运输厅年度审核结果,将本次下达的通村公路、农村公路中小桥梁、“十百千”示范工程国省补助资金规模落实到具体项目,抓紧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并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备案。请各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国省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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