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5〕7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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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5〕76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2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7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制定的《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7日

  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工作方案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5年5月15日)

  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5年以来,全省经济呈现新常态下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阶段性特征,工业经济运行缓中有稳、缓中有进,但在国际国内问题相互叠加、需求不足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的影响下,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部分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局面仍在持续,投资后续支撑能力不强,部分领域、部分地方困难增加、风险上升。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各项决策部署,把稳增长作为当前全局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急抓投资、缓则调转、长靠需求、远要造势”,狠抓关键稳增长,狠抓重点带全局,狠抓大事谋长远。要紧紧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大省目标,深入开展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坚持把扩大投资作为关键手段,把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作为重要保障,把风险防控作为基本底线,通过实施一系列科学、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动力加快转换,保持全省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201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中小企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高成长性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较2014年提高1个百分点,培育形成百亿级产业集群80个左右、千亿级产业集群15个左右、万亿级产业集群2个。

  二、全力稳增长,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一)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1.强化产销对接。组织举办五大产业链产销暨电商对接、“十百千万”(十优电商平台、百家网上商城、千家豫货网店、万家中小企业)网上促销、名优产品扩销售、豫企名品全国行等活动,推动上下游供需对接和协作配套,引导鼓励传统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完善供应链、销售链。(由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负责落实)

  2.完善材料设备招标采购机制。组织发布部分产品质量标准及配套需求信息,引导企业定向开发、协作采购、互采互用,扩大省内产品在重大项目采购、政府采购、企业间配套中的比重。(由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明确两个以上部门的,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做好工业要素保障工作。

  1.加强企业融资协调。研究出台工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组织开展第三届万家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接活动;鼓励优势大企业开展以其为核心的上下游产业链融资业务。搭建互联网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鼓励政府推荐项目、企业自主申请项目和银行推荐产品在该平台进行对接。(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加快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进新三板挂牌工作,促进企业直接融资。鼓励各省辖市、县(市、区)出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帮助企业缓解担保难、融资难问题。(由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保监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工业用电运行调节。加强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积极争取国家电网支持,减少省外输入电量,增加我省外送电量。(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3.加强企业用地协调。加快项目用地审批进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加大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进行全面清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4.加强企业用工协调。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确保完成培训300万人的任务。继续抓好用工对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用工困难。(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落实)

  (三)抓好困难行业企业脱困工作。

  1.煤炭行业。指导推动煤炭企业分产品、分领域制定营销方案,稳定煤炭产量,提高产销率,降低库存量。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加快发展市场需求潜力大的煤基消费性中间产品与终端产品,集中资源做大做强效益好的煤化工产品,促进骨干煤炭企业向现代能源化工企业转型。加快煤电一体化进程,实现煤电企业共赢发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按照日调度、月考核、季兑现的原则,加大煤电互保政策落实力度,提高电煤合同兑现率。(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研究完善我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细化落实暂缓征收煤炭资源两权价款等政策措施。(由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环保厅负责落实)

  深化煤炭企业内部改革,切实降本增效,严控资金风险。(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2.有色行业。有序推动省内部分电解铝产能联合向西部地区转移。认真落实骨干电解铝企业转型发展相关举措,鼓励煤炭、电力、电解铝企业相互参股,推进以资本为纽带的煤电铝一体化。支持骨干电解铝企业加快发展终高端铝加工产品,尽快形成规模适度、实现赢利的产业链。(由省工业和信息委、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3.钢铁行业。推动钢铁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改造工艺流程,实施低成本战略。支持重点钢铁企业整合重组,加强与优势企业及下游用户的合作,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向综合钢铁服务商转型。(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落实)

  (四)增强市场主体内生动力。

  1.强化龙头企业支撑。支持“双百”(百强、百高)企业做大做强,发展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功能分类工作,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分类改革。省属国有企业要创新集团管控模式,构建闭环管理体系。(由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负责落实,省政府国资委负责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2.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制定出台加快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重点推动装备、水泥、食品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大对上下游企业的兼并重组力度,组建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支持龙头企业组建技术联盟和产业联盟,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的区域生产网络,引领产业链整体升级。(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3.深化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项目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由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4.壮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做好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工作,指导、联合社会组织和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认定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产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做好小微企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服务,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继续开展产学研系列对接活动,提升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五)着力培育新增长点。

  1.强化项目实施。着力抓好1500个亿元以上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完成投资3000亿元以上。(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实施年度产业发展专项。组织实施智能终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现代家居、制鞋、纺织印染、铝精深加工、绿色建材、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物联网等10个发展专项,推行“四位一体”(建立一套工作班子、一个专家委员会、一个产业联盟、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发展模式,“一业一策”推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加快应急产业发展。加强全民公共安全、风险意识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培育、开发应急产品潜在市场。加快应急产业龙头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应急产业集群化发展。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应急产业相关科技工作进行支持,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我省应急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核心技术。引导现有应急产品生产企业由单一应急产品供应商向成套应急服务商转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负责落实)

  4.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意见,推动工业设计、技术转移、电子商务、创业孵化、融资服务等重点领域发展,建设工业设计国家级示范园区、服务外包省级示范园区。举办全省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创建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动装备、钢铁等产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实现制造业延链增值。(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落实)

  5.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广智能制造生产模式,实施一批示范性智能制造项目,加快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发展在线监控诊断、融资租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业务。力争到2015年年底,培育30个左右“数字化车间”和3—5个“智能工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控技术应用率达到50%。(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6.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壮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北斗导航等新兴业态规模。实施“互联网 ”行动,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按需制造、众包设计、智能检测、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模式。启动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省级物流、食品、药监等云平台运行。制定北斗卫星导航应用行动计划,培育北斗产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国防科工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落实)

  三、着力调结构,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一)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工程。

  1.推动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制定2015年全省技术改造工作方案,实施第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以产品创新、智能制造、“两化”(工业和信息化)融合、节能降耗等为主要方向,重点推进第一批300个左右2015年竣工投产项目建设。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体系、投资统计监测体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落实)

  2.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组建工业企业质量诊断团队,开展质量诊断活动,推广质量标杆经验做法,积极推进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大力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力争培育国家级质量标杆2—3个、企业品牌试点示范企业5—7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单位1—2家,培育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5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负责落实)

  3.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十三五”实施方案,出台《河南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利用节能环保标准促进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引导电解铝、煤炭等企业“走出去”。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上大压小”、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合理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全年淘汰落后焦炭产能90万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负责落实)

  4.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制定工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清洁生产工程,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培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一批工业节能产品,推广应用107项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推广目录(第三批)》、《河南省节能减排与低碳成果转化推广目录(第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加快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实施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废钢铁、废轮胎、再生铝、再生铜等再生行业准入管理,规范发展秩序。加强重点用能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管理,公布化工、建材、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耗能产品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名单及指标。实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高效节能机电设备和节能环保锅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规模化利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二)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1.加快产业集群引进。制定制造业承接产业转移年度行动计划,发布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组织开展中央企业河南行、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豫台电子信息食品产业专题对接等有针对性的产业转移对接活动,继续抓好2014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600个签约项目落实。(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商务厅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集群。设立产业集群培育基金,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制定实施“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省级层面重点抓好装备、食品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培育,省辖市层面重点抓好15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县级层面重点抓好80个以上百亿级产业集群培育。(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3.建立完善配套体系。完善产业集聚区生产配套、服务应用、物流与环保等配套功能。加快产业集聚区孵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建一批产学研研发及中试平台。(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教育厅、商务厅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推进校企合作,共建一批实训基地。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区中园试点建设。继续推进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负责落实)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1.加快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动中信重工集团、宇通集团等企业进入国家自主创新领军企业试点范围,建设30家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支持省内企业与国内外同行、大型央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深度合作,新增100家省级研发中心和10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在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研发基地。依托郑州航空港区、高新区、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高等院校建设一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由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负责落实)

  2.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和自主创新专项,重点在轨道交通装备、煤炭机械装备、智能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创新药物、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智能终端等领域,力争突破50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重点在智能装备、创新药物、光电集成等领域构建10条创新链,抓好10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完善先进制造业引智政策,面向全球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由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落实)

  3.加强产品创新。建立供求对接机制,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小企业产学研对接活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支持企业实施新产品滚动研发计划,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破解创新产品推广应用难的瓶颈制约,助推企业新产品投入实际使用。实施自主创新产品专项,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对利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取得的有形产品,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新产品产业化开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四、努力防风险,守住工业稳定运行底线

  (一)防范企业资金风险。采取权属证明后置抵押和动产质押等方式帮助产业集聚区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负责落实)

  加强重点企业资金运行异常情况监测、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重点企业资金链断裂,保障重点企业资金链安全。筛选排查一批优质工业企业充实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主动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要求。推广各地设立过桥“资金池”缓解企业困难的经验,采取吸引社会资本、扩大注资等方式扩大过桥资金规模,帮助企业解决续贷难题。大力支持省外融资租赁公司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商务厅、河南证监局负责落实)

  (二)防范行业性风险。抓紧研究建立企业风险化解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企业风险大面积传导,确保不出现行业性风险。各地要摸清困难企业底数,建立困难企业台账,实行“一企一策”,在破解融资、土地等制约企业发展的要素瓶颈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强企业用工协调,定期向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报告困难企业帮扶情况和解困进度。(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五、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机制。依托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建立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市、县级政府为活动组织开展工作的责任主体。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全省活动组织工作,研究实施重大政策措施,督查落实工作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负责本地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结合全省统一部署和本地实际,细化分解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事项、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组织媒体对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监测协调机制。各级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负责本级活动进展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监测分析,内容包括主要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活动任务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提请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实行月报告、月通报、季调度制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地活动进展情况报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每月中旬将各地进展情况通报全省,通报内容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用电量增幅、工业投资增速、工业税收增幅等指标,以及重点工业项目投资完成率、竣工率、投产率、达产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等指标。同时,并以信息简报、新闻报道等形式及时宣传推广各地为企业提供融资、用地、解困等服务的经验做法。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每季度初召开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调度会议,集中听取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研究应对措施。

  (三)跟踪服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切实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要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调动政府、企业、协会等各种力量,运用财税、土地、金融等各种手段,整合劳动力、市场、产业等各种资源,对重点行业坚持“一业一策”,每个行业要有一套扶持方案、一个推进班子;对重点企业坚持“一企一策”,每个企业要有一套服务措施、一个服务团队。完善重点项目服务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服务台账,实行重点项目领导包干和分级负责制,健全重大项目特事特办、龙头企业专人定向跟踪对接、重点项目一条龙服务等工作机制,发挥政府综合服务功能作用,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千方百计加快重点项目引进落地和建设投产进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因服务不力影响重点项目进度的严格进行问责。

  (四)督导考评机制。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负责督查指导工作,要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深入各地和企业开展督导服务工作,发现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进度,推动政策落实。组建由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服务团,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导服务活动,年中组织一次观摩交流活动。完善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年底省政府将对省直有关部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将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工作纳入目标考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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