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河南省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5〕209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5〕8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6月1日起在河南省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 2015年5月29日 |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河南省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河南省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5〕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