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办公厅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验收总结工作的通知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验收总结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1414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一、高度重视试点验收工作。试点验收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关键节点,是检验总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和经验的重要环节。有关省辖市要高度重视试点的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和省四部门的要求,把试点验收工作当做深化农业水价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相关方面精干力量,深入试点项目一线,明确专人协调指导县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完成项目初验,做好省级四部门联合验收的准备工作。二、下功夫抓好试点验收工作。有关省辖市要严格按照省四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全面核实试点项目各项任务,逐项核查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认真仔细审查农业初始水权分配、终端水价的核定与实施、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的建立和资金的落实、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工程管护主体责任等机制体制建设方面的文件资料和政策落实情况;对工程建设形成的末级渠系建筑物、量测水设施的质量全部清查核实到位,不留死角。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高标准,严要求,验收面实现内容全覆盖。各试点县验收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要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逐项落实,实事求是,客观评述,确保验收经得起检验。三、切实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工作。有关省辖市要指导、帮助试点县(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试点中某一或某些方面富有特色、成效显著的做法,集中展现试点亮点,突出试点特点、把握好试点重点,梳理总结好典型经验材料,既要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也要总结引以为戒的教训或应注意的突出问题等,形成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启示。四、相关具体要求。有关省辖市要身体力行,亲临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挖掘亮点,对试点县上报的有关验收报告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切实把试点验收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并于6月18日前,省辖市四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申请省级验收请示、试点县201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验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和典型经验总结报告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省级联合验收初步确定在6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孙西林 电话:0371-69691412河南省水利厅财务处 赵 丹 电话:0371-65571318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处 史素枝 电话:0371-65808706河南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 蔡惠杰 电话:0371-65918629 附件:发改办价格〔2015〕1414号文件(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厅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