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明电〔2015〕23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集中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4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集中开展 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4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在省政府、省安委会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范围内,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实施步骤,对上一轮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新一轮大检查,要着眼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避免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大检查内容要求组织好本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重点是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政府职责分工所直接监管、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24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25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 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等。 3. 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4.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5. 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大意义,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按照省安委会的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成立以聂春山副主任为组长,委有关业务处室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大检查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迅速将本通知以及本部门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大检查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每月14日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大检查结束后,9月20日前将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标本兼治,完善机制。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各检查工作组要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企业和当地政府通报,并认真做好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督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董建立 付 艳 0371—65509821 电子邮箱:gxtaq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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