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和支持全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又好又快发展,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创业示范基地),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现就申报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条件和程序 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工信企业〔2015〕148号)相关规定进行。 二、推荐数量及要求 创业示范基地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向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各省辖市推荐创业示范基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省直管县(市)推荐创业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1个。 三、其他事项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标准、按时上报。对推荐创业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要认真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各地各单位请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汇总表》(附件1)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我委(中小企业局发展指导处),电子文档发邮箱(fzzdc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信部已启动第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优先从具备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资格的基地中推荐,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认真组织推荐。 联系人:朱孝恒 0371-65507617 张来欣 0371-65507615 邮 箱:fzzdc2@163.com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5年6月3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