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1512号)精神,现将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照国家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二、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并运行1年以上(2014年8月31日前批复),且市级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二)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等基本条件。(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总人数不低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3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有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经历等。三、请于8月15日之前将申报单位方案(一式七份附电子版)以及推荐文件上报我委,并填写2015年河南省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申请表(见附件)。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初审,择优推荐5家单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复核。联 系 人:魏明旭 范克涛 联系电话:0371-69691320、69691321电子邮箱:hngkj@126.com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2、2015年河南省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申请表 2015年6月24日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附件2:2015年河南省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