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2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一、本批计划共下达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项目22个,2015年计划投资402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700万元,省基建投资304万元,省财政专项390万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投资173万元,市县投资459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二、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统筹配置资源,及时落实投资计划,年底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各地要按照上述目标,狠抓投资计划执行,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要严格依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要严格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要保证市县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四、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文物保护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五、请会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委(投资处、社会处)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