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洛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执行环保电价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执行环保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5〕1067号洛阳市发改委, 省电力公司, 洛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洛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2×55MW)执行脱硝电价的请示》收悉。以上机组脱硝设施已通过省环保厅验收。按照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4﹞720号)规定,现通知如下:洛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2×55MW),自2015年8月26日起,脱硝设施达标运行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元。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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