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中央财政水利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直管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省出山店水库工程建管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下达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中央财政水利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87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计划转发下达我省重大水利工程投资40915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水利资金215564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48851万元,省基建资金16000万元,省水利基金8000万元,市投资10741万元,银行贷款10000万元。二、要严格遵循建设基本程序,按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审批手续,符合土地、环评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三、要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过桥贷款的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及时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四、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将组织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或扣减、收回、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区域限批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主要参考依据。五、请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本批投资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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