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本批计划国家共安排我省201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9个,计划下达投资383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200万元,市投资1638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二、通过本次建设,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初步改善有关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配置条件,提高常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能力,重点解决常规设备不足、监测项目种类少等问题,为食源性疾病“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提供必要的设备条件保障。三、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用于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购置。本次实验室设备购置,由项目单位实行招标采购,所有设备由中标厂商负责运送到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按采购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中央投资要及时支付完毕。四、请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设备采购的合同签署、到货验收和人员培训等工作。五、请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使配置的实验室设备发挥应有效益。请于每月初2日前按要求向我委(投资处、社会处)、省卫生计生委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在设备到位后及时备案。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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