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5年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直管县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15年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批计划国家下达我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投资3579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8775万元,市县投资7018万元。二、要严格遵循建设基本程序,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三、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设立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按照投资计划按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四、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将组织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或扣减、收回、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区域限批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主要参考依据。五、请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本批投资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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