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直管县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利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关于下达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72号)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批计划分解下达我省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26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10000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27210万元,省基建资金3000万元,市投资9162万元,县投资13128万元。二、各项目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农业、水利部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管理有关规定,自省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1周内,编制完善好项目实施方案,以备评审。项目建设地点的选取应征求拟建项目地块农户的意见,取得村民代表大会认可,并进行公示。三、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并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建设和投资管理透明度。要创新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的同时,调动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农民等社会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多渠道增加投资。四、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规范项目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五、要建立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审计、稽察和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投资、撤销项目、收回投资等处罚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工作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六、要落实好项目建设信息月报制度,于每月8日前将项目建设情况报送省千亿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于12月底前将全年项目执行情况、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粮食增产任务完成、口粮(小麦和稻谷)增产等情况汇总报送省千亿斤领导小组办公室。七、各级发展改革、农业、水利部门要依据《河南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得以各种借口互相推脱、扯皮,影响工程实施。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项目单位抓好相关工程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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