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骨干煤炭企业: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6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批计划转发下达我省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项目投资1382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3028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0792万元。请你们按照国家投资计划安排,及时到位企业自有资金,做到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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