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畜牧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9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批计划分解下达我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投资893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69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2242万元。二、要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确保做到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要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建设和投资管理透明度。三、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规范项目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四、要建立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审计、稽察和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投资、撤销项目、收回投资等处罚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工作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五、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信息上报工作,于6月底、12月底将项目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局。六、发展改革、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畜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技术服务,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优化项目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