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5〕11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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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5〕112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2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1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27日

  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 2015年8月11日)

  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5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举行。为做好我省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创业、跨界融合”为主题,充分利用高交会平台展示我省高新技术最新成果,开展各项经贸活动,着力做好技术转让和技术引进两方面工作,促进我省创新成果转化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助推经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参加本届高交会组织筹备工作的领导,成立第十七届高交会河南省代表团,由省政府领导任团长,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知识产权局、国防科工局、科学院、农科院为成员单位。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各省辖市分别组团参会。

  三、工作分工

  (一)省商务厅。

  1.负责高交会我省代表团参展参会的总体策划、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高交会我省代表团的食宿、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代表团其他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对口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展参会工作。

  四、参展条件

  (一)参加高交会的单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需求。

  2.有项目招商需求。

  3.有信息交流需求。

  (二)参加高交会的项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火炬计划等国家计划或地方计划项目。

  2.涉及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高新技术项目,特别是涉及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绿色低碳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领域的技术项目。

  3.企业、大专院校等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

  4.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化前景好且权属清晰的技术项目。

  五、时间安排

  (一)9月11日前,参展单位报送参展项目。

  (二)9月15日前,确定参展项目,报深圳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三)9月30日前,招标确定布展企业和布展设计方案。

  (四)10月30日,参展企业赴深圳布展施工。

  (五)11月15日,参会代表赴深圳报到。

  (六)11月16日上午,出席高交会开幕式。

  (七)11月16日至21日,参加高交会相关活动。

  (八)11月下旬,对我省代表团参会参展情况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周密制定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高交会相关要求,精心挑选一批能代表我省最新科技成果和最高科技水平的项目参展。

  (三)注重活动成效。要充分利用高交会平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投资贸易活动,努力扩大高交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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