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5〕11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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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5〕119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1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结果的通知

豫政办〔2015〕1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104号)精神,我省组织对各地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省辖市、
省直管县(市)

目标任务完成
情况得分

制度建设和措施
落实情况得分

综合得分

考核等级



许昌

96﹒8

90﹒7

93﹒12

优秀

安阳

95﹒5

90﹒7

92﹒6

优秀

郑州

94﹒3

89﹒5

91﹒4

优秀

济源

94

89﹒5

91﹒28

优秀

南阳

96

87﹒5

90﹒88

优秀

焦作

93﹒3

88﹒7

90﹒52

优秀

信阳

96﹒2

83﹒9

88﹒8

良好

洛阳

91﹒1

86﹒5

88﹒32

良好

周口

96﹒7

80﹒9

87﹒2

良好

平顶山

96﹒2

80

86﹒46

良好

新乡

92﹒1

82﹒5

86﹒32

良好

鹤壁

93﹒2

80﹒3

85﹒44

良好

驻马店

92﹒3

80﹒3

85﹒08

良好

开封

93﹒8

75﹒8

82﹒98

良好

商丘

91﹒8

75

81﹒7

良好

濮阳

95﹒3

72﹒1

81﹒4

良好

三门峡

88﹒9

76﹒1

81﹒24

良好

漯河

96﹒6

70

80﹒64

良好





(市)

长垣

93﹒2

93﹒3

93﹒28

优秀

永城

97

81﹒5

87﹒72

良好

兰考

96

79﹒3

86

良好

巩义

91﹒2

75﹒7

81﹒92

良好

固始

96

70﹒9

80﹒94

良好

新蔡

94﹒3

71﹒5

80﹒62

良好

邓州

96﹒4

67﹒8

79﹒26

合格

汝州

93﹒7

62﹒8

75﹒18

合格

滑县

91﹒6

62﹒3

74﹒04

合格

鹿邑

96

58﹒6

73﹒58

合格

备注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占40%,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得分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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