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5〕12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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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5〕120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1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5〕12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省质监局 2015年9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损失极其惨重、教训极其深刻。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是整个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其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从我省近期检查的情况来看,仍然发现不少质量安全隐患,有的还十分严重,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把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要内容,着力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彻底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坚决堵塞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车、客运索道等各类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集中整治,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突出排查重点:一是重点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含气瓶)和压力管道、电梯、锅炉等。二是重点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多、日常检查问题多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等。三是重点区域,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机场、车站、地铁、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要把电梯安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建立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数据库。要对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以及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进行重点检查。要组织开展“三无”(无物业、无维保、无维修基金)电梯专项整治,积极推进使用15年以上电梯的安全评估工作,狠抓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尽快解决老旧电梯报废和改造更新资金提取问题。要加快电梯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电梯应急救援网络和多元联动工作机制。要按照“政府鼓励、商业运作、中介实施、企业自愿”的原则,推动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三)切实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要全面查清油气输送管道质量安全状况和管道本体隐患数量,认真做好压力管道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要严格压力管道生产、使用环节生产许可,切实加强源头监管。要引导省内特种设备研究单位、生产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压力管道相关方面的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认真做好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监督实施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切实加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隐患整治。要对居民集中区、人员密集场所附近的企业,石油化工企业、冷库,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等在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对所有储油罐区、储气罐区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罐区在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重点排查。要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工作。

  (五)切实加强锅炉节能安全监管。按照蓝天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锅炉季节运行特点,认真开展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工业锅炉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加强锅炉使用单位管理和操作人员安全节能知识培训,积极推进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提升和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开展。注重源头监管,切实做好锅炉设计文件安全节能审查和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及时更新完善锅炉数据库,探索建立锅炉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

  (六)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非法制造、安装大型游乐设施企业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要突出使用环节监管,监督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大型游乐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未登记注册、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不得运营,操作人员未持证不得上岗。要注重联合有关部门合力打击流动运营非法游乐设施的行为,加强对集市、庙会等场所游乐设施的监管,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三、严格执法,全面加强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安全监管

  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种类繁多、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严格执法、全面监管,切实提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严格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生产许可。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抓好源头监管。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等被依法关闭和取缔的项目,一律不予许可准入。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情况,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监督检查抽查比重,严格定检计划管理。加快制定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认真做好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尽快落实“双随机”监督抽查机制,进一步做好检查结果和后处理结果“双公开”工作。严格质量安全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加大对质量问题突出企业的约谈力度。

  (三)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整治行动。要聚焦儿童用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车用汽柴油、食品包装材料等10类产品,由质监部门牵头,联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要针对全省产业集聚区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发生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地方开展重点区域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严格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要严格机动车安检机构准入条件,强化安检机构资格管理。制定河南省机动车安检机构分类考核办法和评价细则,实行机动车安检机构分类监管。建立健全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联动机制,质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责,统筹运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分类监管等措施,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机动车安全检测质量,确保人民群众乘车安全、出行安全。

  (五)严厉打击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围绕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农资、建材、化工、儿童玩具、汽柴油、机动车零部件、食品相关产品等,切实抓好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的执法打假工作。要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案件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进一步形成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假冒、侵权和恶意造假制劣涉嫌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多措并举,努力构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要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教训,充分借鉴其他安全生产领域的先进经验,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努力构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工作,把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等放到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高度来认识,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内容和全省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督查,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级要对本地的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质量安全治理,自觉加强对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安全责任或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问责、严肃处理。

  (三)强化技术支撑。各级政府、质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质量安全基础建设,扎实做好安全计量工作,强化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和监督实施工作,认真做好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积极推广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各类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努力为各类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通过企业自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建档普查,通过统筹运用风险监测、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质量安全问题,彻查质量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根治,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的质量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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