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华兴新能源等企业电价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华兴新能源等企业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6〕236号 洛阳、安阳、三门峡市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相关发电企业:河南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三家发电企业电价申请收悉。按照相关电价政策,现通知如下:一、河南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汝阳三吉利新能源一、二期光伏(2×15MWp)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其接网工程补助按每千瓦时1分执行。二、安阳中广昊诚电力有限公司汤阴县生态农业大棚棚顶光伏电站(100MW和20MW)项目,按程序纳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规全部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三、义马煤业集团热电分公司跃进二电厂1、2号机组(2×50MW)环保设施已验收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达标运行的上网电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015、0.01、0.002元。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