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437号),为做好2016年我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437号)(该文件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sdpc.gov.cn)下载)。二、关于申报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43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不符合该规定范围的不予受理。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进行。各申报单位可登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sdpc.gov.cn/zwfwzx/wsbs,以下简称“认定管理系统”),填写、上传并打印相关的申报材料。四、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申报范围、格式、顺序和内容,做好网上编报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和文本文档)。五、我委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受理截止后,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资格申请单位的电子和文本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资格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我们将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单位负责进行补正。我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申请单位的资格申请材料及我们的审查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四、省工程咨询协会协助我委做好基础性工作,各申报单位的资格申请材料报送到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  董振华    0371-69691437 省工程咨询协会:    王斌霞    0371-63812818    协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49号(金水东路与东风东路交叉口东南角)绿地源盛国际A座1905室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