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发改委,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统筹规划。目前我省电网整体消纳能力较强,基本形成了500千伏“两纵四横”梯形网架、所有市实现220千伏环网供电、全部县域实现110千伏双电源供电的构架,有力的支持了新能源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当前良好发展机遇,积极储备项目,按照平稳有序发展的原则,结合电网消纳能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针对个别电网相对薄弱且新能源项目较集中的市(县),要及早谋划,建立预警机制,避免弃风限电现象在我省发生。二、推进协调发展。各省辖市(直管县)发改委要结合“十三五”电网建设规划,统筹电网接入现状和新能源项目规划布局,有序安排风电项目建设时序,做到发电项目与电网建设协调发展,同时为更多的项目顺利并网和消纳创造条件。鼓励项目优先布局在电力缺额地区和电网支撑较强地区。三、加快配套电网建设。电网企业要优化电网接入方案,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努力为新能源接入开拓空间。同时要切实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施责任,推动风电参与电力电量平衡,将风电统筹纳入电网运行方式,严格执行风电优先的调度次序,优先在发电计划中预留风电发展空间,确保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全额上网。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74号)  2016年5月6日国能新能[2016]74号 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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