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6〕10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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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6〕102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1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知

豫政办〔2016〕10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104号)精神,我省组织对各地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2015年度,全省各地持续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基本实现,制度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机制尚未建立,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政策措施尚未落实到位,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技术支撑保障能力依然薄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筑牢底线思维和增强节水意识,统筹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关系,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4日

  附件

  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省辖市
省直管县(市)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得分

制度建设和措施
落实情况得分

综合得分

考核等级



许昌

93﹒8

93

93﹒4

优秀

安阳

93﹒2

91﹒9

92﹒55

优秀

济源

86﹒8

98﹒1

92﹒45

优秀

南阳

92﹒3

92﹒3

92﹒3

优秀

信阳

94﹒4

90﹒1

92﹒25

优秀

平顶山

93﹒2

89﹒5

91﹒35

优秀

洛阳

92﹒6

88﹒1

90﹒35

优秀

焦作

89﹒7

90﹒7

90﹒2

优秀

郑州

92

87﹒5

89﹒75

良好

驻马店

92﹒2

85﹒1

88﹒65

良好

周口

90﹒8

84﹒9

87﹒85

良好

三门峡

92﹒9

82﹒4

87﹒65

良好

鹤壁

89﹒7

80﹒9

85﹒3

良好

开封

72﹒3

89﹒3

80﹒8

良好

新乡

72﹒7

87﹒3

80

良好

商丘

67﹒8

85﹒4

76﹒6

合格

漯河

72﹒7

69﹒6

71﹒15

合格

濮阳

68﹒8

69﹒8

69﹒3

合格





(市)

长垣

96﹒1

96

96﹒05

优秀

永城

90﹒9

97﹒6

94﹒25

优秀

汝州

93﹒2

85﹒7

89﹒45

良好

巩义

93﹒7

83﹒5

88﹒6

良好

固始

94﹒8

82﹒3

88﹒55

良好

兰考

96

76﹒6

86﹒3

良好

滑县

87﹒2

83﹒7

85﹒45

良好

新蔡

90﹒6

77﹒2

83﹒9

良好

邓州

90﹒7

70﹒1

80﹒4

良好

鹿邑

95﹒4

60﹒6

78

合格

备注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得分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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