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省节能监察局,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科研单位: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135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按要求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技术提供单位应按照要求仔细填写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你们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以及重点节能技术推荐和更新的文字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委环资处。联系人:刘  霆    张  申联系电话:0371-69691103,69691415                                                    2016年6月18日发改办环资[2016]1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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