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诺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阳诺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6〕811号 安阳、三门峡、南阳、邓州市发改委(物价办),省电力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安阳诺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等四家发电企业电价申请收悉。按照相关电价政策,现通知如下:一、安阳诺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安阳马家乡(30MW)项目、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0MW)项目、邓州市中能众和能源有限公司邓州市张村镇(20MW)项目,按程序纳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规全部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二、南阳润唐新能源有限公司唐河横梁山风电场(48MW)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61元执行。 2016年6月23日